区经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松江区家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2N10120260414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经委
- 发文字号:沪松经〔2026〕105号
- 成文日期:2026-04-13
- 发布日期:2026-04-13
区经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松江区家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推进松江区家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松江区家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关于推进松江区家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消费提振扩容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2026年促进上海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良好的行业生态体系,提升家政服务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适配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需求,结合松江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构建全链条职业化体系
(一)加大员工制及平台型家政企业培育。落实《关于推进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力争开展员工制转型试点的家政企业2家,并重点培育1家亿元以上规模、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平台型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企业探索建立新型劳务关系,转型为员工制的家政服务人员数量实现同比翻番。鼓励企业数字化创新与传统实体业务结合,提升家政行业营销、管理和供应链水平,培育数字化转型品牌企业。(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数据局)
(二)加强家政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家政服务培训体系化、常态化建设。鼓励松江开放大学、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加强与企业精准对接,建立点对点合作机制,通过系统化专业培育与常态化课程培训,持续为行业输送高素质、专业化的家政与养老护理人才。推进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扩大中高级技能培训规模,提升持证培训质量与适配度。实施“松江区级工匠人才”培育计划,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关注养老护理等家政相关行业工匠人才的挖掘培养,吸引年轻群体加入,推动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强自主培训,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回炉培训等,按规定享上海市定向培训、企业职工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相关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
二、探索多领域服务场景
(三)拓展家政服务新场景新业务。结合“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探索“物业+家政+养老”融合服务模式,引导物业、家政、养老服务多向融合,在服务范围上向养老托幼、健康管理、维修保洁、养老照护等多领域延伸。支持区家政服务协会、家政企业与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融合联动,利用其常驻小区、熟悉住户的优势,为优质家政企业提供需求信息、服务场景及必要的场地支持。推动员工制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化水平,助力银发经济全链条协同发展。扩大场景化应用,支持其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残疾人服务业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鼓励开展合作,联动自有服务点,为全龄人群提供专业家政服务。(区经委、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妇联、区残联)
(四)培育家政服务品牌。深耕社区服务,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活动,开展行业宣传活动,强化行业正面形象,持续打造“茸城好阿姨”服务品牌。依托区家政服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企业品牌,培育“巾帼家政”机构,支持优质机构申请“上海品牌”认证,丰富服务供给,推动松江家政行业整体提质升级。(区妇联、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全方位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形成各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由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消保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协同监管,合力做好松江区家政行业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各相关委办局)
(六)促进家政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区家政服务协会指导、引领、服务作用,畅通家政企业与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络机制,推动更多家政企业加入家政行业协会,会员数力争实现翻番。依托松江区家政服务协会,联合相关部门探索构建区级家政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涵盖家政企业合规经营、服务质量及从业人员背景核查、技能口碑等核心指标。(区妇联、区经委、区民政局、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良好行业生态体系
(七)优化行业保障与用工。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政策,推动企业充分享受《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奖励实施办法》、《本市员工制家政企业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工作规范》等相关政策,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家政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强化生活保障,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为员工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切实解决从业人员居住难题,提升行业归属感。拓宽用工渠道,依托东西部协作等机制,设立家政服务专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供需桥梁,拓宽家政服务人员来源和渠道。为家政人员按照分类体检标准前往合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提供便利。(区经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八)优化家政服务生态。加强信用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贯彻《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培训及宣贯,提升家政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应知应会能力和职业融入感,推动松江家政行业向诚信化、规范化方向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家政企业及人员备案率和信息更新率。健全常态化、多元化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以协会调解与部门监督联动,推动家政行业有序发展。(区妇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区消保委)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工作安排 | 责任部门 |
一 | 构建全链条职业化体系 | ||
1 | 加大员工制及平台型家政企业培育 | (1)力争开展员工制转型试点的家政企业2家,并重点培育1家亿元以上规模、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平台型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 区经委、区民政局 |
(2)引导企业探索建立新型劳务关系,转型为员工制的家政服务人员数量实现同比翻番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3)鼓励企业数字化创新与传统实体业务结合,提升家政行业营销、管理和供应链水平,培育数字化转型品牌企业 | 区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委 | ||
2 | 加强家政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 (4)鼓励松江开放大学、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加强与企业精准对接,建立点对点合作机制 |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推进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扩大中高级技能培训规模,提升持证培训质量与适配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 ||
(6)实施“松江区级工匠人才”培育计划,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关注养老护理等家政相关行业工匠人才的挖掘培养,吸引年轻群体加入,推动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 区总工会 | ||
(7)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强自主培训,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回炉培训等,按规定享上海市定向培训、企业职工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相关政策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 ||
二 | 探索多领域服务场景 | ||
3 | 拓展家政服务新场景新业务 | (8)结合“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探索“物业+家政+养老”融合服务模式,引导物业、家政、养老服务多向融合,在服务范围上向养老托幼、健康管理、维修保洁、养老照护等多领域延伸 | 区经委、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9)支持区家政服务协会、家政企业与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融合联动,利用其常驻小区、熟悉住户的优势,为优质家政企业提供需求信息、服务场景及必要的场地支持 | 区妇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民政局、区经委 | ||
(10)推动员工制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化水平,助力银发经济全链条协同发展。扩大场景化应用,支持其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残疾人服务业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鼓励开展合作,联动自有服务点,为全龄人群提供专业家政服务 | 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 | ||
4 | 培育家政服务品牌 | (11)深耕社区服务,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活动,持续打造“茸城好阿姨”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效; | 区妇联 |
(12)开展“我和家政的小故事”征集活动,强化行业形象宣传 | 区妇联 | ||
(13)加快培育家政服务机构品牌,支持优质家政机构申请“上海品牌”认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14)培育支持“巾帼家政”机构,丰富服务供给,推动松江家政行业整体提质升级 | 区妇联、区总工会 | ||
三 | 加强全方位规范化建设 | ||
5 |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 (15)形成各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由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消保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协同监管,合力做好松江区家政行业各项管理工作 | 各相关委办局 |
(16)根据市级工作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 | 各相关委办局 | ||
6 | 促进家政行业协会发展 | (17)充分发挥区家政服务协会指导、引领、服务作用,畅通家政企业与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络机制,推动更多家政企业加入家政行业协会,会员数力争实现翻番 | 区妇联、区经委、区民政局 |
(18)依托松江区家政服务协会,联合相关部门探索构建区级家政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涵盖家政企业合规经营、服务质量及从业人员背景核查、技能口碑等核心指标 | 区经委、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 | ||
四 | 完善良好行业生态体系 | ||
7 | 优化行业保障与用工 | (19)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支持政策,推动企业充分享受《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奖励实施办法》、《本市员工制家政企业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工作规范》等相关政策,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家政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 区经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20)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为员工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切实解决从业人员居住难题,提升行业归属感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
(21)依托东西部协作等机制,在“乐业上海第一站”设立家政服务专区,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供需桥梁,拓宽家政服务人员来源和渠道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2)为家政人员按照分类体检标准前往合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提供便利 | 区卫生健康委 | ||
8 | 优化家政服务生态 | (23)加强信用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贯彻《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培训及宣贯 | 区经委、区妇联 |
(24)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家政企业及人员备案率和信息更新率。 | 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 ||
(25)健全常态化、多元化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以协会调解与部门监督联动,推动家政行业有序发展 | 区经委、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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