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推进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2Y10120251124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经委
- 发文字号:沪松经规〔2025〕6号
- 成文日期:2025-11-18
- 发布日期:2025-11-18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松江区关于推进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松江区关于推进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试行)
为更好发挥工业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提质赋能作用,高质量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建设,根据《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政策。
一、促进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
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智能运维、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型制造模式领域开展产业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加大投资规模,持续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总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育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对获得市级支持的有关平台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区级配套资金支持。
二、推进工业设计赋能实体制造
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业设计理念为引领,实现产品在外观造型、友好体验、品牌塑造、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创新项目和企业运用数字新技术、新工具开展工业设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融合创新应用的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总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市级设计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产品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专项奖、“上海设计100+”等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提升供应链产业链创新协同能力
物流服务业企业进行技术和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投资超过200万元(含)的,按技术与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或不高于1.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引导企业向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新评定的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5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提档只奖励差额部分。对优质物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迸发活力
对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示范空间给予最高4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附则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松江区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沪松经〔2024〕269号)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本措施由松江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本措施政策条款产业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和街镇(开发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优惠政策的企业,自发现之日起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尽快追回扶持资金,应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信息目录。
相关文件:一图读懂《松江区关于推进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