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的
合法性初审意见
服务业促进科:
2022年8月22日服务业促进科报送的《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出具以下意见:
一、关于文件制定主体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
《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属于我委作为承办单位、依法应提请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二、文件实体内容
该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合法、合理;该
文件不存在《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
禁止性规定;未发现该文件与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
三、关于程序履行
决策事项已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综上,经审查,《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已按规定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予以审查通过。
审核部门:综合规划和法规科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