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区生态环境局以依法、高效的服务模式,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区共完成一般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共计292个,其中报告书12个、报告表280个(告知承诺制审批206个,占比73.6%);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共计16个(告知承诺制审批4个,占比25%)。目前,松江区共有持证单位662家,其中重点管理130家,简化管理532家。2024年度全区排污许可证新申领64家(重点管理13家、简化管理51家)、变更许可事项72家、重新申领314家,共计完成办理排污许可事项450家,并完成排污许可证注销64家。
2024年,共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173件,其中变更申请32件,延续申请38件,重新申请38件,新办申请48件,注销申请14件,补发3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7件。
2024年全年共计完成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3家次,其中首次申请1次,共计1晚,为上海松江站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延续申请2次,各1晚,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新建工程。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区逐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督执法机制,及时将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一是加强一般建设项目批后监管。2024年我区取得环评批复的一般建设项目共292个,根据重点行业企业审批制项目全覆盖检查、一般行业企业审批制项目以20%比例抽查的原则,每2个月对建设项目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组织对自主验收报告质量进行抽查。
二是加强辐射许可批后监管。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流程的要求,对提出许可证相关业务申请的企业(除申请变更及补发外)在审批前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当年不再开展针对该企业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现场检查,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进行非现场检查。对于发证企业及申请放射性同位素转让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根据每年我局制定的年度辐射监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2024年,主动开展监管1171人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8件;收到投诉举报6件,查实6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8件。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积极推进落实五大新城政策
优化审批流程。在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两个免于提交”。2024年度,我局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08个、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项目4个,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并全部落实免于提交工作。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开展2024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松江工业区佘山分区通过本次评估,纳入联动范围。目前,我区共计8个园区已纳入联动,覆盖面积超所有园区总面积90%以上。加大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力度。2024年度,我区共完成一般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共计292个,其中报告表280个,206个项目享受告知承诺制,实现即来即办,占所有报告表的73.6%;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共计16个,其中有4个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当场办结;大幅度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助力合规化工项目准入。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加强本市化工园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已对17家企业共计17个不涉及化学反应的新建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可进入规划产业园区实施;对园区内存量企业提交的满足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申请,已完成5个项目环评审批,另有6个项目企业正在咨询沟通协调中。便利涉总量项目审核手续。2024年度,共58个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小于0.1吨/年,享受免于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审批部门直接在区域内予以平衡。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对需要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2024年,陶氏有机硅(上海)有限公司和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扩产项目在申请环评审批的同时提交了许可证变更,实现了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次办结的快捷管理模式。助力项目快速落地,提高企业综合市场竞争能力及产品核心竞争力。鼓励同类项目实施环评打捆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对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市政基础设施或社会服务类项目实施环评“打捆”审批。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拟建设泗泾塘河道整治(三期)工程、六磊塘水闸改建及河道整治工程和千步泾河道整治工程,该3条河道项目均属于河湖整治,为同一类型项目,均编制报告表,在咨询办理业务时,了解到“打捆”环评的政策红利后,当即选择“打捆”审批申请,大大节约了成本和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二)有力推动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工作
在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所有110个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全覆盖的基础上,2024年由区生态环境局主导对辖区内11个产业园区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工作,全区平均分为82.3,较2023年全区平均分提升2分,得分超过90的园区共计7个(占比超60%),最高分为100分,主要评估指标得分逐年提升,落实情况总体向好。其中,久富工业区、松江工业区佘山分区提升显著。
2024年,松江工业区佘山分区新纳入联动名单,汇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经开区东区、经开区西区、新桥、车墩、小昆山等5个分区)、松江综合保税区、临港松江科技园区、泗泾镇工业区、石湖荡工业园区、中山工业园区、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区(洞泾工业园),目前我区共有8个产业园区可实施区域联动,联动区域范围面积已覆盖了90%的规划产业区块,可享受简化环评形式、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共享环境数据等联动政策。2024年度,告知承诺制审批206个(占比73.6%),共计206家次享受联动政策的行政审批红利。
五、监督纠正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园区管理工作有待提升,部分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存在原因一是以往产业园区未重视按规划环评要求开展监测,存在点位、频次缺漏的现象;二是园区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较快,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与园区实际发展需求不完全相符,且园区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尚需加强;三是因财政经费原因未能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督促各园区管理机构重视“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速度,做好入园项目的政策宣传和环境准入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区内各产业园区评估两级分化现象,督促跟进环境管理薄弱园区的整改进度,主动服务了解园区存在困难,协调落实保障措施,让更多的企业享受联动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三监联动”工作有待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监测、行政执法之间的工作缺乏联动性,数据共享不够全面。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管理、监测、执法部门联动,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系统”的平台功能,通过平台发起线上联动,更好地做到过程留痕,有案可查。同时,加大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通过智慧化的分析技术、高效运转的调度系统,提升“三监联动”监管效能。我局还将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做到排污单位“依证排污”、监管单位“依证执法”。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回头看”监管帮扶,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监管,提升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效能。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