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21-67772878。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审查机制。2024年,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共计29件,其中主动公开13件。
2.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包括实时环境空气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等,按月发布松江区环境质量信息、气态环境监测综述、水环境质量监测综述、监测情况综述、上海应急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做好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报告评审一次通过率情况等;做好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每月进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每月公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结果、生态环境应急执法行动等;对新增或更新的环保规划举措及时公开,包括《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美丽松江建设的工作措施(2024年版)》等;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信息。
3.重大决策公开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及时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相关历史轨迹,包括决策草案形成、决策结果及跟踪解读等内容。同步发布相关内容的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2024年,设计制作一图读懂共计5篇,分别为《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美丽松江建设的工作措施(2024年版)》、《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安全生产 | 松江区企事业单位春节后复工复产环保工作提示》、《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松江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进一步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同时在“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以下简称“两微”平台)积极转发市、区两级对于相关环保政策的图片和视频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共收到10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5件(信息不存在4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其他处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每一件申请都实施办理全过程工作记录,并利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全面详细地录入。同时规范答复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依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坚决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此外,积极落实执行并完善《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宣传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宣传教育、采访报道、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两微”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畅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2024年,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603篇,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推文共计397篇,微信公众号累计粉丝共有18541人。此外,畅通参与平台,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设“区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参观预约”栏目,以设施开放赋能环保知识信息普及,宣贯环保科普知识和减污降碳建设成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专题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研究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于“两微”平台后台、政策发布页面等各相关平台积极进行公众留言及政务咨询答复。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学习最新工作要求。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核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7 |
||
行政强制 |
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公众互动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2025年,将结合问题和目标,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效。积极探索新平台,在“拓宽渠道”上下功夫。在用好“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等现有宣传载体基础上,探索尝试抖音、小红书等新平台,多渠道将政策送到公众“家门口”,切实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方便公众及时有效的接收和了解便民惠企政策。积极探索新模式,在创新解读形式上下功夫。在常规的文字解读及一图读懂之外,探索尝试短视频、音频、动画、漫画等新模式,对惠企利民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对不同受众群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班、政策解读进社区、企业等活动进行面对面解读,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公众互动反馈机制。依托“绿小松 低碳行”、“环保小胖”等品牌,与政府开放月工作、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境教育基地“趣”打卡系列活动等有机融合,结合“无废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环保主题节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加强公众的交流反馈,引导更大范围公众参与美丽松江建设。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科室、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特色工作一:于“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特别开设“松江区‘无废细胞’典型案例”专栏为公众详细展开介绍松江区“无废细胞”建设成果,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浓厚氛围,引导公众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工作方式。2024年,共计发布松江区“无废细胞”典型案例24期,涵盖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医院等16个细胞类型,阅读量达4000余人次。
(二)特色工作二:区生态环境局举行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暨政府开放月活动
区生态环境局在于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在广富林文化遗址公园举行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暨政府开放月活动。来自企业、社区、政府部门等不同行业的公众共同参与生态健步走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同时,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宣传、现场答疑等环节,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科普环保知识、深入答疑解惑,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美丽松江建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方面的宣传,倡导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松江凝聚共识。活动现场共吸引400余人参加。
(三)关于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5日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