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30 阅读次数: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430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4425日,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信息所所长、研究员王维进行书面论证,428日,专家意见反馈。

2024430日,邀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杨凯、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林卫青、上海辰山植物园执行园长、教授级高工胡永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乡村分院工程师申  旸4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会上收集到10条意见建议。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 必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以规划引领、动态管理为原则。本规划是松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是松江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建设、复核的重要依据。

(二) 可行性

本规划全面落实国家、上位规划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任务要求,充分衔接在有效期内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内容,在全面分析研究区松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可行、技术可行的规划措施,形成了“一三六十”的规划框架,制定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构建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的格局。规划明确了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五项保障措施,有力推动规划落地。

(三) 科学性

本规划框架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等相关要求。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松江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基本条件、优势和挑战,规划任务全面概括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各项建设指标,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指标导向,逐个落实任务,详尽展示指标的计算过程。

2、建议重点工程有详细的实施计划表,围绕目标提升做工程。

3、建议规划烘托松江特色亮点,如山水城区、蓝绿基底等。

4、规划基准年改为2023年,更有利于规划任务的制定。

5、建议规划期限分出近中远期,分阶段制定目标,重点针对不达标指标,提出创建计划任务。

6、将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并。

7、关于规划建设指标。对于指标值要求是“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的,建议在现状值基础上,尽量给出一个规划目标,体现是在已有基础上的提升。

8、建议在规划中体现新质生产力相关内容。

9、建议在规划生态保护九峰共护中增加低海拔区域如何构建顶级植物群落的相关考虑。

10、目前上海地标水环境III类与感官不符,水体透明度未达到,建议在规划中提出提升水体透明度的相关内容。

11、建议规划定位站位要高,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充分考虑上海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协同共治。

12、建议规划“保障措施”中增加部门协同,统筹政策、资金,推进规划落实。

以上建议10条被采纳,2条未被采纳,理由是:对于建议1提到的指标详细计算过程将来在申请创建验收材料中会有专门材料展示每项指标计算过程、证明材料,在规划文本中不做详细展开。对于建议2提出的重点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表,待规划发布后将制定具体创建实施工作计划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