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部署要求,根据《2023年松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现根据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高度重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局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部署2023年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和完善党组学法制度,要求开班子会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局班子领导领学,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局主要领导积极参与“书记、局长谈法治”活动,开展年终述法工作。以《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松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开展业务培训,培育法治思维能力。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培训,建设一支具有过硬执法技能和法治意识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必训内容。举办“生态松江 绿色发展”2023年度局系统及街镇环保办业务暨松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培训班,为期2天,邀请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专家、老师授课,通过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提升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市局,认真开展《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询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效
2.加强文件管理,履行合法性审查。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等制发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审核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循环顺畅的市场体系。2023年审议“三重一大”议题165个、局长办公会议题117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以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工作,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制度化水平。
3.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区生态环境局制定执法专项检查的工作计划,2023年共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89件,涉及金额727万元。加强行刑衔接,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共作出2件查封扣押和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公安。
4.组织线索筛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区生态环境局积极筛查案件线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3年顺利磋商完成1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累计完成32起,案件量居全市第一,形成案件调查、专家评估、磋商商定的办理程序。
(三)创新监管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畅通“绿色通道”,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区生态环境局在法定审批时限报告书20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承诺审批时限缩短为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并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项目实施项目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和技术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专人跟踪服务等举措,进一步压缩环评项目审批周期,助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进告知承诺制度落实,列入本市《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行业名单(2019年度)》(沪环评〔2019〕187号文)中的6个行业15类建设项目,以及纳入区域联动产业园区的报告表项目,按相关要求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环评审批。
2.提升“一网通办”,推动事项“能快尽快”。区生态环境局依托上海市行政协助平台,实现土地出让前环保征询工作全程网办,补正材料免于提交纸质原件,让街镇土地使用权人征询事项零跑动,提升跨部门协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效率。借助“一网通办”平台,实现“零跑动”办理。针对申请新办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牌的企业与个人,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供免费快递邮寄业务。对于涉及区级部门的放射源销售、射线装置销售、危险废物收集经营等经营范围许可事项,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5个工作日内接收登记注册信息,10个工作日内反馈准营许可信息。
(四)执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三项制度”,规范案件审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每月在生态环境部、市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行政处罚信息。通过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执法记录仪、立案报告、案情调查报告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制定《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暂行)》,从执法大队内部审理、法制审核、告知、听证/陈述申辩、决定等五个阶段规范案件审查,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经过局班子会集体讨论通过。
3.积极参与培训,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共有4名工作人员参与执法证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参与市局及区司法局组织的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动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向区依法治区办上报“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和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某公司涉嫌通过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入选《上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2021-2022年)》,该书即将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4.落实免罚清单,推行“说理式”执法。区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市局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文书说理、制作教育笔录、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区生态环境局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共出具12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5.协调业务对接,落实执法事项下沉。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执法事项下沉协调会,与区司法局、区城运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对接本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下沉具体工作,组织执法事项下沉相关业务培训,厘清街镇职责,实现执法力量“下沉”,有效处理信访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健全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机制
1.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松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修订与征求意见,已由区政府发布,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中山街道开展2023年松江区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处置水平。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23年已累计备案293家。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和在危废管理计划中需要办理应急预案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保障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
2.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包括排放大气、废水、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噪声、辐射的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及时责令改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负责领导和值班人员留守,随时接听投诉电话,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并上报市局和区政府报备。
4.聚焦重点行业,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在生态环境领域,针对涉黑涉恶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对各类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涉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收集、处置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将涉刑案件与人员移交至公安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交通委、区建管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妥善处理行政诉讼、复议、非诉执行
1.规避法律风险,提升应诉复议水平。
区生态环境局今年应对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7件。落实《松江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听取参考意见,谨慎对待当事人诉求,与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提高应诉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健全和完善党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局班子领导带学促学作用。积极参与“书记、局长谈法治”活动,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分享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将年度述法范围扩大到局系统中层干部。以《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松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举办“生态松江 绿色发展”2023年度局系统及街镇环保办业务暨松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培训班,邀请同济大学法学教授倪受彬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荣誉首席记者陆兰婷作专题讲座,500余名学员线下线上参加,切实提升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证培训与执法证考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建法律法规研究小组,开展新法律法规、项目调研课题6次,疑难案件讨论会4次,发挥法治人才作用。新培养出1名公职律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方式不够丰富,覆盖面不全,提升进学校和进社区的次数。普法宣传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要落实到位,做到月月有培训,人人能普法。
2.法治思维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强化案审和稽查工作,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有待加强,要提升案卷质量,为“执法大练兵”做好充分准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松江
(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
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区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探索和上报更多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将法治思维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做好信用评价和正面清单工作,重点培育A级标杆企业,争取将更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主动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恢复信用等级。对接双公示平台,持续配合推进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监管,一般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事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四)兼顾执法力度温度,打造“特色品牌”
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发挥“三监”联动制度优势。继续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加强说理式执法。把握重要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线上线下普法形式,建设和申报法治文化阵地。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五)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
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具有过硬执法技能和法治思维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持续深入执法大练兵工作,丰富练兵手段和拓宽练兵渠道。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着力增强培训的仪式感和获得感。
(六)落实环境侵权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进一步将“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努力方向。加强案件线索筛查,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探索“行为赔偿方式”的替代性修复,例如补种、复绿等。进一步指导相关部门条线共同参与,分享经验,形成合力,多渠道发现和筛选线索,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类型。
(七)严格标准攻坚克难,提高信访调处“两率”
进一步宣贯《信访工作条例》,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实用手册》和《局环境信访调处工作考核标准》,开展多次、多级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信访调处能力,派遣骨干人员至区信访办和区热线办市民服务热线参加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重点、难点信访调研,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切实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