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涉及行政许可项目8个共21个业务情形。其中,关闭、闲置或拆除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许可业务情形为新办,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分为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新办3个情形,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分为新办、依申请变更、补发、部分变更或注销、重新申请、延续6个情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分为新办、调整变更、延续和告知承诺4个情形,排污许可证核发分为新办和已申请变更2个情形,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核发分为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3个情形,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业务情形为新办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同时,持续加强辐射安全许可流程优化,巩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成果,做好上海市行政审批系统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的有效衔接与校核。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度共计收到环评审批项目申请238个,审批通过238个,其中报告书项目11个、报告表项目216个、辐射类项目11个,其中140个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实现即来即办;共计收到排污许可证项目申请405个,核发405个,其中新申领213个、变更192个;共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87件,其中变更申请21件,延续申请14件,重新申请23件,新办申请21件,注销申请8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备案4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延续申请)5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2年,对873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或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开展生态环境检查,共发现92家关停搬迁企业,6家降为登记管理,问题企业220家,发现问题422个,责令整改企业6家,立案处罚企业6家。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72批次,144人次,检查72家次,发现5家问题企业,发现问题12个,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要求其尽快完成整改。
对提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申请的企业在审批前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当年不再开展针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管工作。对于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将根据每年我局制定的年度辐射监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对前期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的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因审批在前,改扩建在后,目前仅有1家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其余均在改扩建过程中,排污口暂未使用,无需开展监管工作。现针对已使用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每季度监督监测,监测污水排放情况,未发现违法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由于申请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在全国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内先提交一份申请,随后再在一网通办内提交申请,且两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有重合部分,因此在向市局建议市、部两个系统有机结合,使企业在申请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交相同的材料。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于办理时间的把握还需要加强。今年由于疫情等原因的影响,有部分办件在办理时间上过长,不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针对每一个办件的时间做相应的整理,保证办件办结的及时性。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