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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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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9-26
    • 发布日期:2025-09-26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50224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或姓名)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徐旭阳

    处罚事由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没收医疗器械;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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