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眼科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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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9-02
- 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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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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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22025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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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 (或姓名) |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眼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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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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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徐旭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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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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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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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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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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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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