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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4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513号)区卫生健康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重点药品管理(麻精药品等)、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二)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四)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放射卫生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八)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九)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十)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

(十一)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管理情况。

二、任务抽取与下达

区卫生健康委积极贯彻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注重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以外,结合辖区实际设定抽查计划的比例或数量,制定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区卫生健康委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本区的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并在一周内将抽查任务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对投诉举报多、风险隐患大、有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三年内无监管记录的监管对象和领域,可适当增加抽查比例或数量。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随机抽查任务将根据国抽计划另行下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实施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任务清单确定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加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实施进度管理,完善具体检查方案。按照市、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要求全面使用“检查码”,做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并分别在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和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检查信息。强化“一支队伍进机构”原则,争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检查事项较多、风险较高的医疗机构,统筹开展全事项检查或跨部门联合检查,结合实际开展区级全事项检查。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任务清单确定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不得擅自调整。抽查计划中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承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对专业性强的抽查事项,除检验检测外,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调查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强化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效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加强对抽查对象的合规指导,督促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组织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辖区的所有抽查对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知识培训,强化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并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开展抽查对象底档排摸和实地指导服务,提高抽查完成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队伍的常态化培训和考核管,不断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执法检查时应亮证亮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好全过程记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非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完善数据管理,落实信息报送

要加强抽查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强化时间进度和质量管理。定期分析抽查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时,应当使用“双随机”模板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于24小时内完成笔录上传,及时填报相关监督检测记录。要严格落实卫生健康监督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于1125日前完成所有抽查任务,并分别于625日前、1125日前将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全年总结报送区卫生健康委。

四、信息发布

区卫生健康委通过官方网站,按照“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公开年度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应当在抽查(包括复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年度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附件: 1.2025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2.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专业)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模板)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4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