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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松江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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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16N10120250428426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沪松卫〔2025〕10号
    • 成文日期:2025-04-02
    • 发布日期:2025-04-02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松卫〔2025〕10号

     

     

    关于印发《2025年松江区妇幼健康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5年松江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 11 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5年,松江区妇幼健康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生育支持,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获得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一、落实规划,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完成妇幼健康相关规划。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全面完成本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妇幼健康相关“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终期评估,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推进母婴安全、健康儿童、母乳喂养和生殖健康促进等行动计划,落实本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新一轮设置规划。深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开展特色实践点遴选。协同编制“十五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级。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深化妇幼健康专科联盟建设,优化区域妇幼健康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建设紧密型专科医联体。支持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发挥作用。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创新发展,拓展服务内涵,培育业务增长点。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强化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3.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有关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家长学校”建设,深化医教结合,完善与辖区内托幼机构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儿童健康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儿童健康开学第一课”讲座活动。增加儿童心理保健服务供给,继续做好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强化质控督导;积极推进以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加强孕产妇心理保健,将防治孕期和产后抑郁焦虑纳入孕妇学校核心课程。

    4.推进智慧服务和健康促进。深化落实“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做好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和“云上妇幼”实施应用,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和获取,提升服务管理能级和效率。落实新版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和“智慧好办”工作。整合资源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做好妇幼健康相关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让妇幼健康服务深入人心。

    二、坚守底线,强化母婴安全保障

    5.提升母婴危重救治能力。加强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进一步提升危重救治能力。加强产安办主任、产科主任等母婴安全保障重要岗位人员培训,加强产科医务人员“三基”、休克、心跳骤停等常见危急重症救治培训。继续做好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强化落实会诊机制。继续做好孕产妇危重、死亡和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持续加强母婴安全质控督导和飞行检查。

    6.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强化“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有效干预。加强对辅助生殖受孕成功孕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开展社区妇女保健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培训,加大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规范化管理,提升对高风险孕产妇的早期研判能力和水平。

    三、丰富内涵,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

    7.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推进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加强区婚孕保健中心建设,根据受检者需求,探索实施婚检收费项目;充分发挥科普基地作用,加强婚孕保健健康宣教,持续提升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本区婚检全市领先地位。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工作,提高及时诊断率、及时干预率。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8.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落实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和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推进近视防控关口前移,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医教结合,强化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做好健康副园长相关工作。

    9.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助产医疗机构增加产科病房单人间和双人间数量及“全天候”开展“无痛”分娩服务。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大力加强适龄生育、健康生育等权威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更多的适龄、育龄妇女在最佳生育年龄、最好健康状况生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开展早孕关爱行动,推动早孕门诊建设,做好调度和监测评估工作,全区二级以上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早孕关爱服务。针对性加强反复人流重点人群健康宣教和指导干预,降低反复人流率。加强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和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落实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持续做好妇女“两病筛查”工作。落实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迎接市级评估和“回头看”工作,巩固消除成果。

    四、强化监管,提升妇幼健康行业治理能力

    10.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继续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进一步强化“双随机”等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持续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加强“人防+技防”,落实“人脸识别”系统管理,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对新修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培训和督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妇幼保健机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

     

     

     

     

     

     

     

     

     

    抄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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