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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松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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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16N1012025040243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沪松卫〔2025〕13号
    • 成文日期:2025-04-02
    • 发布日期:2025-04-02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松卫〔2025〕13号

     

     

    关于印发《2025年松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科普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松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科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5年松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科普工作要点

     

    2025年,本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贯彻《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服务人民健康,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一、市层面

    1.发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排行榜。

    2.举办第三届上海市健康科普引领展示活动暨新时代健康科普大赛,推选“健康科普人物”、“健康科普作品”、“健康科普品牌”和“优秀健康科普管理”。

    3.“健康中国行”、卫生健康相关纪念日、健康生活方式活动月、上海市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和时间节点。

    4.开展健康科普专项、社区专项和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示范引领和青年创新)申报工作。

    5.组织开展“青年医学科普能力大赛”、科普教育创新奖、健康脱口秀、健康rap秀等一系列健康科普大赛和征集推选活动。

    6.试点开展上海市健康科普基地建设。

    二、区层面

    1.围绕本市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评价内容,完善区级健康科普工作评价体系。

    2.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建立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工作制度(见附件),规范医务职工健康科普知识的发布和传播行为,营造清朗健康的科普环境。

    3.征选健康宣教阵地,征集社区健康自管小组及家庭管理课件,开展最受市民欢迎线上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4.开展“健康脱口秀”海选、新进医务人员及骨干人才健康科普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健康科普能力水平。

    5.聚焦AI+医疗等新质生产力,以健康体重、健康睡眠、健康心理等为重点话题,举办“科普领航 健康无谣”第五届医务职工健康科普大赛。

    6.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区科委科协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推动科普项目服务群众健康需求、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服务医务人才成长,征集健康科普项目优秀成果,开设“健康茸e话”科普专栏。

    7.推动区融媒体中心“健康智慧屋”升级改版,策划主题宣传周和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等活动;做好松江报“健康在线”专栏等科普品牌建设。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完善健康科普管理机制

    1.充分发挥医院健康促进委员会及办公室作用,制定健康科普年度计划,明确分工、目标和任务,确保科普工作有效落实。

    2.优化健康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完善科普工作考核制度,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科普工作评价,激励先进。鼓励支持各单位根据科普作品录用平台、项目立项级别、奖项级别等设立不同层次绩效奖励。

    3.建立健康科普账号备案制度,加强账号注册、内容信息审核的监管,避免出现健康科普不正当牟利现象。

    (二)培育健康科普人才队伍

    4.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培训交流、专项指导、片区技能比武等能力提升活动,提升职工科普素养与能力,发掘潜在科普中青年人才。各单位开展健康科普培训至少1场。

    5.促进科普人才与行政、教育及媒体等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融合脱口秀、皮影戏、连环画、音乐剧、短剧等形式,跨界创作系列健康科普作品,为健康科普注入新的活力。年内选送健康科普优秀作品不少于3个。

    (三)打造健康科普特色品牌

    6.围绕精准健康科普供给,利用门诊、住院、社区等健康宣教场所,建设健康科普宣传阵地,成立健康科普专病小组,定期开展专题健康科普宣传周(月)活动。推动设立健康教育专员,梳理各组科普作品,整合成系列科普资源包,推出1个医院的健康科普品牌,报送区卫健委备案发布。

    7.聚焦医院重点学科和门诊,推荐健康科普特色项目,推动品牌创新发展,同时加强与市级医疗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AI问诊等先进的科普资源和技术,不断深化品牌内涵。年内选送健康科普特色项目至少1项。

    8.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合街镇、村居干部推进健康服务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通过健康自管小组等自治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义诊、健康知识竞赛等线下活动,提高特色学科和门诊的居民知晓率,擦亮健康科普特色品牌。

    9.运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小红书、B站、微博、阿基米德、喜马拉雅等),扩大健康知识传播覆盖面,鼓励医务人员建号用号,以整体提升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水平。年内二三级医疗机构推荐10名医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3名。

     

     

    附件: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工作制度

     


    附件

     

    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工作制度

     

    为加强松江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制度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活动的行为,确保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工,在参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健康科普活动时的行为准则。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所有科普内容必须基于医学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普及性原则:内容应通俗易懂,适合广大公众理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

    (三)公益性原则:科普活动应以公益为目的,不得夹带商业宣传或推销特定产品。

    (四)规范性原则:遵循媒体传播规律和行业制度,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三、内容要求

    (一)选题方向:应紧扣当前公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时令、疾病高发期等因素确定。

    (二)信息来源:科普内容应来源于权威医学期刊、教科书、专家共识或临床研究结果。

    (三)表述方式:采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结合案例、图表等形式,增强科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参与流程

    (一)申报审核: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活动前,需向所在医疗机构申报,医疗机构应设立科普内容审核机制,对申报的科普内容进行科学性、准确性和制度性的审核。

    (二)媒体对接:审核通过后,由医疗机构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协调媒体平台,安排科普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形式。

    (三)活动实施:医务职工按照既定安排参与媒体健康科普活动,确保内容传达准确无误。

    (四)效果评估:活动结束后,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公众反馈,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科普工作。

    五、责任与监督

    (一)医务职工责任:参与科普活动的医务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注意行止端庄,确保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发表违背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言论。

    (二)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职工参与科普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职工参与科普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科普内容审核机制,确保活动制度有序进行。

    (三)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媒体和相关部门对医务职工参与媒体健康科普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务职工和医疗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科普资格、暂停执业资格等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医疗机构和医务职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我区健康科普工作健康发展。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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