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卫生健康系统物业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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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2-02
- 发布日期:2025-02-02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领域 “三不腐” 一体推进要求,规范卫生健康系统物业服务采购流程,提升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与公平公正,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松江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和采购管理办法》;
2、《松江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3、《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
4、国家、市、区相关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卫生健康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涵盖各级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安排的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工作遵循预算约束、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等原则。
《办法》规范了采购全流程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采购主体与承接主体标准、采购方式与程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环节。明确各单位为采购主体,承接主体需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采购需按规定选择合适采购方式,发布公告并规范评审;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购验分离”原则开展履约验收。
《办法》强化监督管理与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各类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处理方式;规范资料归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采购预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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