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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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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1202455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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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 (或姓名) |
宝云堂(上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宝云堂(上海)中医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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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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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陈伟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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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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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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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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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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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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