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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靖(上海市松江区续衍美甲服务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郭佳靖(上海市松江区续衍美甲服务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6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40517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或姓名)

郭佳靖(上海市松江区续衍美甲服务部)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郭佳靖

处罚事由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没收医疗器械;

2.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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