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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祺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祺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2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44513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祺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潘庆东

处罚事由

1.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

2.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