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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沧新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海沧新中医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沧新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海沧新中医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8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45500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沧新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海沧新中医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华电台

处罚事由

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