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16N1012024060410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公开主体: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沪松卫〔2024〕60号
- 成文日期:2024-06-04
- 发布日期:2024-06-04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松卫〔2024〕60号
松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年心理关爱
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精神卫生中心,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3〕190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的通知》(沪卫老龄便函〔2024〕2号)等要求,2024年本区将继续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行动开展,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的理念,不断提高公众对老年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调查、筛查和干预服务,了解老年人包括认知障碍在内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推广老年认知障碍照护辅导技术,提升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技能;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二、行动任务
(一)建立街镇关爱点。关爱点负责承担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经街镇申报、区级推选、市级审核,今年共有7个居村委列入本市2024年老年心理关爱点,其中国家关爱点1个(永丰街道周星社区),市级关爱点6个(广富林街道辰富社区、九里亭街道五洲社区、九亭镇北场社区、叶榭镇世强社区、石湖荡镇泖新村、泗泾镇新凯二村社区)。
(二)培训辅导。区卫健委负责行动的整体开展,组织关爱点参与培训及考核;相关关爱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线上线下培训。
(三)科普宣传。关爱点要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和纪念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整合线下和线上宣传资源,向老年人及家属科普宣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
(四)筛查评估。筛查对象为关爱点所辖范围内的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评估工作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为老服务小组活动等,根据实际采取集中或上门形式开展,尽量做到应筛尽筛。
(五)干预服务。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指导相关点位做好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结果分类、分析,并做好相应技术指导;区精神卫生中心对评估结果显示存在风险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干预和转诊推荐。
(六)人文关怀。关爱点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探索开展人文关怀活动,营造关注、关怀、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要帮助认知障碍照护者缓解照护压力,增强照护信心。
三、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各类资源支持行动开展,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
相关街镇、关爱点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匹配相关工作经费,规范使用,做好工作台账。
相关关爱点要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相关工作,10月底前将《2024年松江区**街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情况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报送区卫健委。
附件:2024年松江区**街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情况报告(参考格式)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沈琦婷,联系电话:37731215,联系邮箱:969926585@qq.com)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2024年松江区**街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
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情况报告
(参考格式)
一、总体情况
包括辖区内老年人口数、制定行动计划或方案情况、建立行动推进组织架构等。
二、行动开展情况
包括关爱点申报、参与培训、开展健康评估、宣传指导、必要干预、转诊推荐等情况,以及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1、街镇覆盖率=新开展行动的街镇数/所辖街镇总数*100%;
2、人员培训率=参与培训的行动相关工作人员数/参与行动的工作人员总数*100%;
3、评估覆盖率=完成心理健康评估的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100%;
4、高危人群干预率=完成心理健康干预的高危人群人数/高危人群人数*100%,老年认知障碍高危人群干预率=完成老年认知障碍干预的高危人群人数/老年认知障碍高危人群人数*100%,老年抑郁高危人群干预率=完成老年抑郁干预的高危人群人数/老年抑郁高危人群人数*100%,老年焦虑高危人群干预率=完成老年焦虑干预的高危人群人数/老年焦虑高危人群人数*100%;
5、重点人群随访管理率=接受随访的重点人群人数/重点人群人数*100%。
三、工作成效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