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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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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220240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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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童研荟美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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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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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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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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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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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没收医疗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玖拾伍元整; 3.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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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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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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