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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芊纤美容健康中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芊纤美容健康中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30039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芊纤美容健康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林晶晶

处罚事由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

2.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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