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上海申泉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申泉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36501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申泉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范冲之

处罚事由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

处罚依据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2.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上述2项罚款共计人民币捌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