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依当事人杨梦琪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杨梦琪(公民身份号码320****8426)涉嫌非医师行医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09月18日15时30分
二、听证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松江区西林北路1052号)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3年09月15日17:00前至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1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机关确认的前1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
3、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马路遥 联系电话:37731009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