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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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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120238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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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格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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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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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沈国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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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对受到自然因素毁坏的供水设备、设施,未及时更换或者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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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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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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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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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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