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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蒋琴芳口腔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市松江区蒋琴芳口腔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1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34001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市松江区蒋琴芳口腔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蒋琴芳

处罚事由

涂改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5-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