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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尔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华尔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6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36003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华尔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合伙)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闵国扬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5-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