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黄国良口腔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黄国良口腔诊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4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39016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黄国良口腔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国良

处罚事由

未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标准和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5-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