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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运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运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7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3400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运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陈浩文

处罚事由

1、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2、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