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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1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20228009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刘鹤霞

处罚事由

新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

处罚依据

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