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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贝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30 阅读次数: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20229008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贝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志远

处罚事由

未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标准和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4-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