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松江区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务认定标准
参照《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办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应按照本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涉法事务进行认定。
一、各级党政机关可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中约定以下事务为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务:
(一)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务;
(三)新类型事务;
(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事务;
(五)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事务;
(六)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事务;
(七)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事务。
二、凡重大、疑难、复杂诉讼事务,可在最低标准价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三、作为一般事务接受委托,在具体代理工作后发现属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事务的,可以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协商变更委托代理(收费)合同或重新签订委托代理(收费)合同。
对以上标准的适用有争议,相关党政机关认为确有必要进行认定的,可附本单位初审材料及意见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