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办〔2021〕47号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松江区营利性培训机构2020年度规范办学
检查指标(自评表)
一 级 指 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要点 |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 分 值 | 自评 | 检查 |
一 组 织 行 政 管 理 30 分 | (一)组织机构与法人治理15分 | 1.机构章程合法合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符合法律要求;举办者(股东)、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定要求,能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相关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 经核准或备案的机构章程;决策机构成员汇总表及登记表;举办者(股东)、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决策机构会议记录和决议;《办学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查看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效期内的证照情况。 | 5 | ||
2.校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质,能专职到岗,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 2020年内如有校长变更的,提供校长变更申请核准表;能佐证校长负责日常管理的相关材料。 | 3 | ||||
3.监事(监事会)人选及构成、产生办法、任期、基本职责和议事规则。 | 监事登记表或监事会成员汇总表及登记表(设立监事会的);监事(监事会)2020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 2 | ||||
4.机构党群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 党群组织相关材料;党群组织、行政、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 2 | ||||
5.机构资产与举办者(股东)资产相分离,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产权明晰。 | 验资报告、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0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 | 3 | ||||
(二)管理实施15分 | 6.管理制度健全;按制度实施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到位。 | 基本的十项管理制度;根据机构实际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如有);执行制度的过程性材料。 | 2 | |||
7. 增加注册实缴资金;机构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注册(办学)地址、章程等变更事项程序合法且及时提交审批或备案;机构设立教学点做到事前审批。 | 2020年度,如有机构增加注册实缴资金的,提供新的增资相关材料;如有相关变更事项或设立教学点的,提供变更审批或备案材料。 | 3 | ||||
8. 教材、竞赛、招生简章和广告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简章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办学事项、退费办法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广告形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无虚假广告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2020年度,教材、竞赛、招生简章和广告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材料;与受教育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招生简章和广告。查看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文(如有)。 | 10 | ||||
阈值 | 9.★无出租、出借和转让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情况;无未经审批设立教学点;无在办学许可证所记载地址之外的场所开展培训的情况。 | ★ | ||||
组织行政管理 得分 | 30 | |||||
二 财 务 资 产 管 理 25 分 | (三)财务管理19分 | 10.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 财务、会计、财务内控制度;2020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管理人员劳动(聘用)合同;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2020年度继续教育等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 5 | ||
11.财务管理规范。 | 1 | |||||
12.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现象; 年度收入、支出和盈余数。 | 2 | |||||
13.有收退费标准和管理制度且公示;出具法定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 收退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在教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2020年度各类票据存根等。 | 3 | ||||
14. 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及时开户并执行规范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 2020年度专用账户凭证;银行账户;决策机构或行政会议对发展基金提取与使用的决议;存入专用账户金额与开具发票金额等材料。 | 5 | ||||
15. 按规定足额提取发展基金;不强制、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款;税收符合税务部门规定。 | 3 | |||||
(四)资产管理 6 分 | 16.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并有使用、保管、维修制度;教育教学用房采光、照明和通风达标。 | 设施设备自有的,需提供固定资产账册;租赁的设施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日常使用、保管、维修等材料。 | 3 | |||
17.明确区分公司资产属性,能分别建帐;举办者(股东)投入资产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目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并有专人负责。 |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账册;实物仓库及管理资料(如有)。 | 3 | ||||
阈值 | 18.★无侵占、挪用、抽逃法人资产情况;无收退费问题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无捆绑推销贷款、金融等与培训服务不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情况;无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情况。 | ★ | ||||
财务资产管理 得分 | 25 | |||||
三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20 分 | (五) 队伍 管理 10分 | 19.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配备能与培训类别、层次、内容及规模相适应;专兼职教师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义务教学阶段学科及其延伸类相关培训(教学)活动,每班应设管理专员1人。 | 2020年度专兼职教师名册、教师任课安排表;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居住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 3 | ||
20.建立规范的专兼职教职工聘用制度;专兼职教师均与培训机构签订符合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 | 机构人事聘用制度;2020年度专兼职教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等。 | 2 | ||||
21.按规定及时为专职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应有的待遇。 | 2020年度专职教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凭证。 | 2 | ||||
22.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 | 2020年度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及专业发展培训资料及记录;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的财务凭证。 | 3 | ||||
(六) 教学管理 10分 | 23.按照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和组织教学。 | 教材、书面承诺、教学评价办法、质量监控制度;如有教学点,确保教学点按照统一标准提供培训服务的材料。 | 5 | |||
24.加强教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及其延伸类相关培训(教学)活动,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2020年度作息时间表、班级学生名册、任课教师点名簿;教学管理过程性材料。 | 5 | ||||
阈值 | 25.★无教师师德问题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无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情况;无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情况。 | ★ | ||||
教育教学管理 得分 | 20 | |||||
四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25 分 | (七) 安全 卫生 13分 | 26.机构房屋安全、合法、有效,无危房或危险设施;有安全管理人员。 | 房产产权证明材料(如无须提供房屋完损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材料。 | 3 | ||
27.加强消防、食品和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教学场所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火栓箱等设施设备完好。 | 2020年度《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若有整改事项,应提供复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查看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箱、应急照明灯和逃生指示标牌等情况。 | 3 | ||||
28.机构有符合标准的饮水及卫生设施设备,场所整洁卫生。 | 饮水及卫生设施设备清册(如饮用桶装水的,提供购买合同、供水企业证照、水质检验报告);现场查看场所环境卫生。 | 3 | ||||
29.对师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应急工作机制。 | 消防、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过程性资料;重大事故的应急预警处置预案与应急演练资料。 | 2 | ||||
30.机构同一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 上述相关材料及现场查看。 | 2 | ||||
(八)疫情防控 12 分 | 31.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根据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 |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制度。 | 3 | |||
32. 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应持有“随申码”绿码,符合体温要求,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规范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 员工测温记录;学员测温记录;访客、陪同家长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 | 3 | ||||
33. 保持培训机构场所卫生。定时做好各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提供膳食服务的,还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 | 培训机构内各类场所的消毒记录等。 | 3 | ||||
34. 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与检查。储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物资。及时清点检查现有防疫储备物资,特别关注物资保质期。 | 防疫物资储备清单及清点检查记录等。 | 3 | ||||
阈值 | 35.★机构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 ★ | ||||
安全卫生管理 得分 | 25 | |||||
总 分 | 100 |
说明:
1.本检查指标体系中,带“★”的二级指标(4个)不赋分,为阈值指标。
2.本指标总分为100分,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合格”;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3.教学点检查指标为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一级指标,同时查看在教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分公司营业执照、教学点审批(备案)表、收退费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
一 级 指 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要点 |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 分 值 | 自评 | 检查 |
一 组 织 行 政 管 理 30 分 | (一) 组织机构与法人 治理 15分 | 1.机构章程合法合规,决策机构成员组成符合法律要求;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定要求,能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公示。 | 经核准或备案的机构章程;决策机构成员汇总表及登记表;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2020年决策机构会议记录和决议;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书副本。现场查看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效期内的证照情况。 | 5 | ||
2.校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质,能专职到岗,负责培训机构日常行政管理。 | 2020年内如有校长变更的,提供校长变更申请核准表;能佐证校长负责日常管理的相关材料。 | 3 | ||||
3.监事(监事会)人选及构成、产生办法、任期、基本职责和议事规则。 | 监事登记表或监事会成员汇总表及登记表(设立监事会的);监事(监事会)2020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 2 | ||||
4.机构党群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 党群组织相关材料;党群组织、行政、教职工(代表)会议记录。 | 2 | ||||
5.机构资产与举办者资产相分离,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产权明晰。 | 验资报告、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0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 | 3 | ||||
(二) 管理实施15分 | 6.管理制度健全;按制度实施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到位。 | 基本的十项管理制度;根据机构实际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如有);2020年度执行制度的过程性材料。 | 2 | |||
7.增加注册资金;机构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注册(办学)地址、章程等变更事项程序合法且及时备案;设立教学点做到事前审批(备案)。 | 2020年度,如有增加注册实缴资金的,提供新的增资相关材料;如有相关变更事项或设立教学点的,提供变更审批(备案)材料。 | 3 | ||||
8.教材、竞赛、招生简章和广告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简章应当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办学事项、退费办法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广告形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无虚假广告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2020年度,教材、竞赛、招生简章和广告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材料;与受教育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招生简章和广告。查看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文(如有)。 | 10 | ||||
阈值 | 9.★无出租、出借和转让办学许可证情况;无未经审批(备案)设立教学点情况;无在办学许可证所记载地址之外的场所开展培训的情况。 | ★ | ||||
组织行政管理 得分 | 30 | |||||
二 财 务 资 产 管 理 25 分 | (三) 财务管理19分 | 10.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财务内控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 财务、会计、财务内控制度;2020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管理人员劳动(聘用)合同;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的继续教育等相关材料。 | 5 | ||
11. 财务管理规范。 | 1 | |||||
12.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现象; 年度收入、支出和盈余数。 | 2 | |||||
13.有收退费标准和管理制度且公示;出具法定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 收退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2020年度各类票据存根等。 | 3 | ||||
14.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及时开户并执行规范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 2020年度专用账户凭证;银行账户;决策机构或行政会议对发展基金提取与使用的决议;存入专用账户金额与开具发票金额等材料。 | 5 | ||||
15. 按规定足额提取发展基金;不强制、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款;税收符合税务部门规定。 | 3 | |||||
(四) 资产管理 6分 | 16.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并有使用、保管、维修制度;教育教学用房采光、照明和通风达标。 | 设施设备自有的,提供固定资产账册;租赁的设施设备,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日常使用、保管、维修等材料。 | 3 | |||
17.明确区分学校资产属性,能分别建帐;举办者投入资产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目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并有人负责。 |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账册;实物仓库及管理资料(如有)。 | 3 | ||||
阈值 | 18.★无侵占、挪用、抽逃法人资产情况;无收退费问题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无捆绑推销贷款、金融等与培训服务不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情况;无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情况。 | ★ | ||||
财务资产管理 得分 | 25 | |||||
三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20 分 | (五) 队伍管理10分 | 19.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配备能与培训类别、层次、内容及规模相适应;专兼职教师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及其延伸类相关培训(教学)活动,每班应设管理专员1人。 | 2020年度专兼职教师名册、教师任课安排表;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居住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 3 | ||
20.建立规范的专兼职教职工聘用制度;专兼职教师均与培训机构签订符合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 | 人事聘用制度;2020年度专兼职教职工劳动(聘用)合同。 | 2 | ||||
21.按规定及时为专职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应有的待遇。 | 2020年度专职教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凭证。 | 2 | ||||
22.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 |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及专业发展培训资料及记录;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的财务凭证。 | 3 | ||||
(六) 教学管理 10分 | 23.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和组织教学。 | 教材、书面承诺、教学评价办法、质量监控制度;如有教学点,确保教学点按照统一标准提供培训服务的材料。 | 5 | |||
24.加强教学管理,义务教学阶段学科及其延伸类相关培训(教学)活动,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2020年度作息时间表、班级学生名册、任课教师点名簿;教学管理过程性材料。 | 5 | ||||
阈值 | 25.★无教师师德问题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无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情况;无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情况。 | ★ | ||||
教育教学管理 得分 | 20 | |||||
四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25 分 | (七) 安 全 卫 生13分 | 26.机构房屋安全、合法、有效,无危房或危险设施;有安全管理人员。 | 房产产权证(如无提供房屋完损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材料。 | 3 | ||
27.加强消防、食品和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教学场所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火栓箱等设施设备完好。 | 2020年度《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若有整改事项,应提供复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查看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箱、应急照明灯和逃生指示标牌等完好情况。 | 3 | ||||
28.机构有符合标准的饮水及卫生设施设备,场所整洁卫生。 | 饮水及卫生设施设备清册(如饮用桶装水的,提供购买合同、供水企业证照、水质检验报告);现场查看场所环境卫生。 | 3 | ||||
29.对师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应急工作机制。 | 消防、饮水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过程性资料;重大事故的应急预警处置预案与应急演练材料。 | 2 | ||||
30.机构同一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 上述相关材料及现场查看。 | 2 | ||||
(八)疫情防控12 分 | 31.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根据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 |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制度。 | 3 | |||
32. 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应持有“随申码”绿码,符合体温要求,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规范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 员工测温记录;学员测温记录;访客、陪同家长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 | 3 | ||||
33. 保持培训机构场所卫生。定时做好各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提供膳食服务的,还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 | 培训机构内各类场所的消毒记录等。 | 3 | ||||
34. 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与检查。储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物资。及时清点检查现有防疫储备物资,特别关注物资保质期。 | 防疫物资储备清单及清点检查记录等。 | 3 | ||||
阈值 | 35.★机构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 ★ | ||||
安全卫生管理 得分 | 25 | |||||
总 分 | 100 |
说明:
1.本检查指标体系中,带“★”的二级指标(4个)不赋分,为阈值指标。
2.本指标总分为100分,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合格”;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3.教学点检查指标为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一级指标,同时查看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收退费管理制度及收费项目与标准;教学点审批(备案)表等情况。
自查报告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校长
填表日期
基本情况表(一)
机构名称 | 批准设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办学场所楼层 | |||||||||||
办学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止日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办学(培训) 内容 | 招生对象 (年龄段) | |||||||||||
办学规模 | 班级数: | 专兼职教职工数 | ||||||||||
学员人数 | 学员人次 | |||||||||||
办 学 条 件 | ||||||||||||
提供机构培训场所2020年12的平面图作为本报告的附件1 (需注明各教室、办公室、卫生间、前台、储物间等的名称和面积数)。 | ||||||||||||
收费项目、标准及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 | ||||||||||||
收费项目 | 课时收费标准 | 一次性收费 时间跨度 | 学员有否消费贷款 | 备注 | ||||||||
培训课程(项目) | ||||||||||||
序号 | 培训课程(项目) | 选用的教材(附备案表作为本报告的附件2) | ||||||||||
注:收费项目、标准及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培训课程(项目)如不够写,可添加表格。
校长基本情况表(二)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在决策机构中的职务 | 联系手机号 | |||||
学历及专业 | 毕业院校 | ||||||
教师资格证 类别、编号及认定机构 | 教育管理 任职年限 | 在本机构 任职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教育管理任职业绩 | |||||||
填表说明 | “教师资格证”: 指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类别(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等),若没有的则直接填写“无”。认定机构按教师资格证上填写。 |
自查情况表(三)
自查得分 | 自查等第 | ||
一、2020年度办学的主要举措与成效:(请予条纲式概括并简要说明) | |||
二、2020年度办学的主要不足与困难:(请予条纲式概括并简要说明) | |||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理(董)事长(签名): 年 月 日 |
注:表格填写需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表格格式、大小等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一级指标:一、组织行政管理
二级指标:(一)组织机构与法人治理
1.经核准(备案)的机构章程;
2.董(理)事会成员汇总表、监事会(监事)成员汇总表(见表1、3);
3.2020年度董(理)事会决议;
4.《办学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副本;
6.2020年内如有校长变更的,提供校长变更申请核准表;
7.监事(监事会)提供2020年度监事(监事会)工作报告;
8.2020年度内如有出资者新增缴纳注册资金的需提供新的增资相关材料。
二级指标:(二)管理实施
1.2020年度机构名称、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注册(办学)地址、章程等如有变更的,提供审批(备案)材料;
2.如有设立教学点的,提供审批(备案)材料;
3.2020年度教材、竞赛、招生简章和广告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材料;
4.2020年度与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一份)。
一级指标:二、财务资产管理
二级指标:(三)财务管理
1.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020年12月份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三表加盖单位公章) ;
3.2020年12月银行对账单(学杂费专用账户和保障金专用账户)复印件;
4.2020年度如提取发展基金的应提供会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0年度税务所发放的发票领购薄中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
6.2020年度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牌(复印件);
7.2020年学员收费一览表(注明按月收费或按季收费情况);
8.2020年学员退费一览表;
9.财务人员2020年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网上打印:上海财政网—点击右下角“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和网络培训”—输入“证件号、姓名、验证码”—打印);
10.财务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
11.在有效期内的机构房屋租赁合同。
二级指标:(四)资产管理
提供固定资产明细表(和2020年12月份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累计折旧和净资产数字一致)。
一级指标:三、教育教学管理
二级指标:(五)队伍管理
1.2020年9月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名册(见表2);
2.2020年9月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机构人事聘用制度,专职教职工劳动合同;
5.2020年9月培训机构专职教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凭证;
6.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及专业发展培训记录材料。
二级指标:(六)教学管理
1.使用教材的封面、教学评价办法、质量监控制度;
2.2020年9月培训机构作息时间表;
3.2020年9月培训机构总课程表;
4.2020年9月培训机构上课教室安排表。
一级指标:四、安全卫生管理
二级指标:(七)安全卫生
1.2020年度《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若有整改事项,同时提供复查意见通知书;
2.如饮用桶装水的,提供购买桶装水合同、供水(生产)企业资质证照和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二级指标:(八)疫情防控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制度。
2.员工测温记录;学员测温记录;访客、陪同家长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登记信息。
3.培训机构内各类场所的消毒记录等。
4.防疫物资储备清单及清点检查记录等。
★检查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培训机构按《松江区培训机构2020年度规范办学检查材料
清单》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份;
2.材料请按一级指标装袋(即:一、组织行政管理,二、财务资
产管理,三、教育教学管理,四、安全卫生管理),每家机构材料装4个袋;
3.每个一级指标材料袋中要按二级指标及小点先后顺序摆放材料;
4.每个材料袋封面请务必写明:培训机构名称(全称)并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手机号;
5.所有提交材料请双面打印或复印。
注:如被确定为现场检查对象,请按指标要求提供完整的检查材料。
表1:董(理)事会成员构成情况一览表
培训机构全称: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户籍地 | 居住地 | 机构职务 | 代表方 | 手机号 | 备注 |
注:户籍地注明**省**市、居住地注明**市**区即可。
表2:专兼职教师构成情况一览表
培训机构全称: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教龄 | 学历 | 职称 | 教师资格证编号 | 任教课程 | 专兼职 |
表3:监事会(监事)成员构成情况一览表
培训机构全称: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户籍地 | 居住地 | 机构职务 | 代表方 | 手机号 |
填表说明:“教师资格证”: 指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类别(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等),若没有的则直接填写“无”。认定机构按教师资格证上填写。
(此页无正文)
松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