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15N10120260602488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沪松教办〔2026〕37号
- 成文日期:2026-06-02
- 发布日期:2026-06-02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文件
沪松教办〔2026〕37号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
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6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26日
2026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规范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上海市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范重点
(一)完善落实政策制度
松江区结合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实际需求,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包括:宣传德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终身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督政督学科、综保中心等科室部门负责人。
邀请区级家委会、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形成社会监督与专业监督并重的协同监管格局。
各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校级校服管理细则,明确责任部门、技术标准、价格区间等内容,确保政策执行有章可循。
(二)强化家校联动管理
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家校协同管理机制,家委会全程参与校服款式、价格、供应商选择等决策过程,充分尊重家长意见。
(三)规范执行采购流程
严格落实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规章制度,做好采购供应商更换的完整流程,确保合法合规。
(四)严格把关质检收费
严格落实“双送检”“明标识”制度,校服质量检测机构须具备资质,留存样衣和检测报告,确保校服质量符合标准,严禁以次充好、虚假检测。
规范收费管理,坚持“自愿原则”,费用收支必须透明,严禁违规加价、校服包或收取额外费用。关心关爱贫困学生,确保贫困学生免费校服发放到位。
(五)严明责任追究
对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不得拖延或隐瞒,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收到问题线索后,一般性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涉及质量安全、违规收费、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的须24小时内上报工作专班。严禁压件不办、推诿扯皮、隐瞒不报或擅自“内部消化”,对拖延、隐瞒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对学校校长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违规供应商采取限期整改、扣分、缩减份额直至移出入围名单等措施。
二、整治重点
1.校服管理机制不健全。教育行政部门未建立健全区域校服采购管理机制,未制定区域校服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未履行区域日常监管职责;未建立教育、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单位之间责任分工不明确、未能有效形成校服管理工作合力。
2.家长学生参与不到位。是否选用校服未深入论证及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未制定校服穿着制度(或校服穿着制度不合理)、采购制度并及时公布;未成立多方参与、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80%的校服选用组织;校服采购未征得相应年级2/3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未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决策过程公示公开不到位,决策全过程资料未立卷存档备查;未畅通校服投诉举报沟通渠道;未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相关结果未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选购程序执行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程序,通过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等方式指定供货企业、划定品牌、设立入围名录,违反市场原则进行暗箱操作,采取“定点”“定商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陪标”等方式指定供货企业;未做到招标信息公开、候选企业资质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公开;未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采购需求和结果;未及时备案校服选购相关资料。
4.校服质量管理不到位。校服质量安全不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未做好防风防水等特殊面料的质量监管,未就特殊面料性能做好说明与家校沟通;未按要求保留校服样衣;未执行“明标识”“二次送检”及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未及时公布检验报告;接收标识不合格或质量不达标的校服。
5.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存在校服采购无合同、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合同自动续签及“阴阳合同”等行为;合同未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验收履约、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未建立合同履行动态监管机制,未督促供货企业按标生产、按时交货、优质履约;对供货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校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未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6.学生权益保障不充分。未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捆绑销售或频繁更换款式迫使学生重复购买校服,并以校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将校服与入校、评优挂钩等情形;未合理确定校服品种、套数及价格区间;未与供货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校服补购、退换、维修等售后渠道不畅通;未保持校服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
7.校服收费管理不严格。未履行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挪用、截留、挤占校服资金,或私设“小金库”等;以“服务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其他校服附加费用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5月)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召开动员部署会,解读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政策执行能力。
(二)深化整改阶段(2026年5月-6月)
各学校对照《松江区校服管理自查表》及《2025学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从制度建设、采购流程、质量监管、信息公开4个维度,对2025学年校服采购工作逐项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重点检查家委会参与采购决策情况(提供会议记录、家长签字确认表)、校服样衣和“双送检”报告留存情况、收费公示及加价情况等。
(三)专项调研阶段(2026年7月-10月)
结合开学征订校服工作,在各中小学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区工作专班将组织相关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访指导,对发现和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本次专项工作重点查看校服款式、价格、面料成分等信息公示情况、“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二次送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贫困学生免费校服发放情况(提供领取签字表)、12345信访投诉情况等,确保新生校服采购规范。
(四)总结评估与长效建设阶段(2026年11月-12月)
各学校于11月5日前完成2026年度校服管理工作经验自我总结,区工作专班结合学校问题整改完成率、家长满意度(通过问卷抽样调查)、制度完善情况等,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教训。
长效机制建设(2027年1月):根据2026年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区2027年校服专项工作要点及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
“回头看”(2027年5月前):结合2026年工作情况,对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校服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闭环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校级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协同联动,形成“教育局统筹、学校主责、家长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校服管理规范化。
(二)严格监督执纪,强化问责机制
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校长或相关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行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对因监管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依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形成强大的纪律震慑。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宣传校服管理政策和整治成效,解读“双送检”等质量保障措施,消除群众疑虑。区教育局及时总结推广优秀案例,形成全社会支持校服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舆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涉及校服的网络舆情,防止负面炒作,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四)加强数据支撑,确保整改到位
建立《松江区2026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实时记录各校自查问题数、整改完成数、移交问题线索数等数据。区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数据汇总分析会,精准施策解决共性问题,如统一制作“双送检”报告公示模板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整改质量,确保各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附件:1.松江区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
2.松江区校服供应商考核操作规程
3.松江区学校校服管理自查表
4.松江区2025学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5.松江区校服供应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松江区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服供应商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依据《松江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松江区教育局校服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及其服务行为。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与退出
第三条 准入机制
1.招标入围:每3年组织公开招标,根据学生数确定校服服务商数量。
2.动态调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扣5分;一个自然年内家长有效投诉,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闭环处理的,每一单扣1分。一个自然年扣满5分的,移出入围名单。
第四条 学校选定流程
1.学校须从服务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流程包括:组织供应商现场展示企业校服款式、质量;公示供应商资质及报价(≥5个工作日)。
2.选定结果需经校务会、家委会双签确认,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三章 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标准
1.根据招标承诺要求,所有接订的校服必须保证在本厂生产,不得外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并保证校服的安全质量。
2.所选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标准规范。
第六条 质量监管
双重检测:供应商提供全批次检测报告;学校每学期对每批次抽检不少于1套(抽检比例不低于供货量的10%,但每批次至少抽检1套),家长代表参与封样。
第四章 服务与售后管理
第七条 服务承诺
1.响应时效:质量问题2个工作日内上门处理;非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解决。
2.特体服务:残障学生校服免费改制(如磁性纽扣、单手拉链);
过敏体质学生提供纯棉无荧光面料选项;特体儿童提供上门量体。
第八条 驻校服务
1.供应商每学期开展≥1次驻校服务(含维修、调换、量体) ;
2.服务记录需家长签字确认,纳入供应商考核。
第五章 廉洁与风险防控
第九条 廉洁条款
1.严禁赠送礼品礼金、宴请,严禁通过关联公司利益输送,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学校。
2.阳光公示:供应商须公示面料成份构成(负偏离<0),学校须公示选定过程会议纪要。
第十条 风险熔断
出现以下情形立即启动熔断机制:
1.单批次抽检不合格率≥5%;
2.发现商业贿赂行为;
3.存在外包行为(包括转包、分包、使用非本厂生产场所、关联公司代工等变相外包情形);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且产生舆情事件。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指标
指标 | 权重 | 考核方式 |
质量合格率 | 50%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服务满意率 | 30% | 家长匿名问卷 |
投诉处理及时率 | 10% | 教育局监管平台数据 |
廉洁合规性 | 10% | 监管部门评价 |
第十二条 奖惩措施
奖励:三年年度考核总分第1名,且在下一周期招标中合法合规入围的,增加10%采购份额;
处罚: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垫底的取消投标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松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松江区校服供应商考核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服供应商考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松江区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松江区教育局校服入围服务供应商。
第二章 考核周期与主体
第三条 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每年12月进行,覆盖全年供货及服务情况;
日常考核:按季度汇总投诉处理、抽检结果等数据。
第四条 考核主体
教育局:负责统筹考核,组织第三方检测;
学校及家委会:参与满意度调查及服务评分。
第三章 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权重
指标 | 权重 | 评分标准 | 数据来源 |
质量合格率 | 50% | 合格率100%:50分 每降低1%扣5分,扣完为止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服务满意度 | 30% | 满意度≥90%:30分 每降低5%扣10分 | 家长匿名问卷(每家供应商抽取2家服务学校) |
投诉处理及时率 | 10% | 及时率100%:10分 -每降低5%扣5分 | 教育局监管平台数据 |
廉洁合规性 | 10% | 无违规记录:10分 一般违规扣5分/次 严重违规(如行贿)本项0分 | 纪检部门评价、投诉核查记录 |
第六条 加分项(最高10分)
创新服务:推出特体定制、环保校服等特色服务(+3分/项);
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获家长书面表扬(+2分/次)。
第七条 扣分项(不设下限)
未按合同履约:延迟交货、服务缺位等(-5分/次);
隐瞒质量问题:未主动报告抽检不合格(-10分/次)。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八条 数据采集(每年12月1日-15日)
1.教育局汇总全年抽检报告、投诉处理记录、自查检查情况;
2.学校组织家长满意度调查;
3.供应商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含创新服务案例)。
第九条 综合评分(12月16日-25日)
1.教育局组建考核组(含教育局、市场监管、家委会代表);
2.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总分,形成《供应商考核排名表》。
第十条 结果公示(12月26日-31日)
1.考核结果公示于“松江教育”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提交申诉材料。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奖惩机制
考核排名 | 奖惩措施 |
第1名 | 下一采购周期份额增加10% 优先参与教育局示范项目 |
第2-7名 | 维持原有采购份额 |
最后一名 | 缩减20%采购份额-约谈企业法人,提交整改方案 |
发生重大违规 | 立即启动熔断机制,暂停合作 移出入围名单,下一周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
第十二条 结果通报
1.考核结果抄送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市场监管局备案;
2.对连续两年垫底供应商,公开通报并列入失信名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松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松江区学校校服管理自查表
序 | 项目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基本信息 核查 | 校服管理制度 | 是否制定《校级校服管理办法》(是(否 制度是否包含采购、验收、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是(否 是否建立校服管理岗位职责清单(是(否 关键岗位是否签订《廉洁承诺书》(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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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入围资质 | 是否从教育局8家入围名单中选择(是(否 供应商营业执照、质检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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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与合同 管理 | 评选程序合规性 | 评选小组组成是否由校领导代表、教师、家长代表≥3人(是(否 评选会议是否记录完整(含签到表、照片)(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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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范性 | 是否使用教育局统一模板(是(否 是否明确质量违约金(是(否 是否公示合同关键条款(价格、检测标准)(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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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与验收 管理 | 到货验收执行 | 是否留存供应商提供的全批次检测报告(是(否 是否进行二次抽检(含家长代表监督签字)(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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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留存管理 | 是否密封保存全部款式各1套样品(是(否 样品标签是否完整(含批次、检测日期、有专人保管)(是(否 |
| ||
质量追溯机制 | 扫码信息是否包含面料来源、生产批次、质检员(是(否 |
| ||
4 | 售后服务与 投诉处理 | 售后服务响应 | 是否公示供应商服务电话(是(否 学校是否设立校服投诉通道(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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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校服务落实 | 是否每学期开展1次驻校服务(维修、调换)(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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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体学生服务 | 是否建立特体学生定制档案(含测量数据、交付时间)(是(否 |
| ||
5 | 家校协调与 社会监督 | 家长参与度 | 家长是否知晓采购流程(是(否 每学期是否对校服满意度进行测评(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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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透明度 | 是否公示校服的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服务流程(是(否 |
| ||
自查结论: |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松江区2025学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
存在 | 不存在 | ||
1 | 未建立校服穿着、采购等制度并及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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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服选用未充分论证、未与家委会充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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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组建学校校服选用组织或者成立校服选用组织但家长、学生代表占比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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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将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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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将校服质量要求纳入采购合同核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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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服采购无合同、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合同自动续签及“阴阳合同”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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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按要求保留校服样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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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执行“明标识”“二次送检”和检验结果公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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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校服选购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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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与供货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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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校采购征询、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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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捆绑销售或频繁更换款式迫使学生重复购买校服,并以校 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将校服与入校、评优挂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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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利用购买校服利益输送与暗箱操作,如通过“定点”“定商标”“围标”等方式指定供应 商排除竞争,私设“小金库”或学校负责人收取回扣、分红等灰色收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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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以“服务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其他校服附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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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畅通校服投诉举报沟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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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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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满意度调查,相关结果未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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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未做到招标信息公开、候选企业资质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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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未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采购需求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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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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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5
松江区校服供应商考核评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
一、基础指标评分(100分)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权重 | 数据来源 | 得分 |
质量合格率 | 合格率=100%:50分 每降低1%扣5分(例:98%得30分) | 50%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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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 | 满意度≥90%:30分85%-89%:25分 80%-84%:20分 <80%:0分 | 30% | 家长问卷(每家供应商2个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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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及时率 | 及时率=100%:10分 每降低5%扣5分(例:95%得5分) | 10% | 教育局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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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规性 | 无违规:10分 一般违规(如延迟交货):-5分/次 严重违规(如行贿):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 10% | 纪检部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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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减分项(±10分)
项目类型 | 评分规则 | 次数 | 分值 | 佐证材料 |
加分项 | 创新服务(如特体定制、环保校服) |
| +3分/项 | 服务案例报告 |
应急响应获表扬(家长/学校书面认可) |
| +2分/次 | 表扬信/邮件截图 | |
扣分项 | 合同违约(延迟交货)>3天 |
| -5分/次 | 学校违约记录 |
隐瞒质量问题 |
| -10分/次 | 抽检复核报告 |
注:加减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累计扣分不设下限。
三、考核结果计算
1.基础分=(质量得分+服务得分+投诉得分+廉洁得分)
小计: 分
2.加减分=(加分项总分-扣分项总分)
小计: 分
3.总分=基础分+加减分
最终得分: 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4.考核等级:
≥90分:优秀;
70-89分:合格;
<70分:不合格。
严重违规(如行贿)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整改建议
扣分项目 | 具体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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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签字确认
供应商负责人:
(确认知晓考核结果)
教育局考核组:
家委会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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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