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15-009001-20260529-0000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5-29
- 发布日期:2026-05-29
沪松教办〔2026〕37号
2026年5月26日
松江区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服供应商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依据《松江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松江区教育局校服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及其服务行为。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与退出
第三条 准入机制
1.招标入围:每3年组织公开招标,根据学生数确定校服服务商数量。
2.动态调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扣5分;一个自然年内家长有效投诉,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闭环处理的,每一单扣1分。一个自然年扣满5分的,移出入围名单。
第四条 学校选定流程
1.学校须从服务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流程包括:组织供应商现场展示企业校服款式、质量;公示供应商资质及报价(≥5个工作日)。
2.选定结果需经校务会、家委会双签确认,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三章 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标准
1.根据招标承诺要求,所有接订的校服必须保证在本厂生产,不得外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并保证校服的安全质量。
2.所选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标准规范。
第六条 质量监管
双重检测:供应商提供全批次检测报告;学校每学期对每批次抽检不少于1套(抽检比例不低于供货量的10%,但每批次至少抽检1套),家长代表参与封样。
第四章 服务与售后管理
第七条 服务承诺
1.响应时效:质量问题2个工作日内上门处理;非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解决。
2.特体服务:残障学生校服免费改制(如磁性纽扣、单手拉链);
过敏体质学生提供纯棉无荧光面料选项;特体儿童提供上门量体。
第八条 驻校服务
1.供应商每学期开展≥1次驻校服务(含维修、调换、量体) ;
2.服务记录需家长签字确认,纳入供应商考核。
第五章 廉洁与风险防控
第九条 廉洁条款
1.严禁赠送礼品礼金、宴请,严禁通过关联公司利益输送,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学校。
2.阳光公示:供应商须公示面料成份构成(负偏离<0),学校须公示选定过程会议纪要。
第十条 风险熔断
出现以下情形立即启动熔断机制:
1.单批次抽检不合格率≥5%;
2.发现商业贿赂行为;
3.存在外包行为(包括转包、分包、使用非本厂生产场所、关联公司代工等变相外包情形);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且产生舆情事件。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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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权重 |
考核方式 |
|
质量合格率 |
50%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
服务满意率 |
30% |
家长匿名问卷 |
|
投诉处理及时率 |
10% |
教育局监管平台数据 |
|
廉洁合规性 |
10% |
监管部门评价 |
第十二条 奖惩措施
奖励:三年年度考核总分第1名,且在下一周期招标中合法合规入围的,增加10%采购份额;
处罚: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垫底的取消投标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松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松江区校服供应商考核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服供应商考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松江区校服供应商工作指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松江区教育局校服入围服务供应商。
第二章 考核周期与主体
第三条 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每年12月进行,覆盖全年供货及服务情况;
日常考核:按季度汇总投诉处理、抽检结果等数据。
第四条 考核主体
教育局:负责统筹考核,组织第三方检测;
学校及家委会:参与满意度调查及服务评分。
第三章 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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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权重 |
评分标准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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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合格率 |
50% |
合格率100%:50分 每降低1%扣5分,扣完为止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
服务满意度 |
30% |
满意度≥90%:30分 每降低5%扣10分 |
家长匿名问卷(每家供应商抽取2家服务学校) |
|
投诉处理及时率 |
10% |
及时率100%:10分 -每降低5%扣5分 |
教育局监管平台数据 |
|
廉洁合规性 |
10% |
无违规记录:10分 一般违规扣5分/次 严重违规(如行贿)本项0分 |
纪检部门评价、投诉核查记录 |
第六条 加分项(最高10分)
创新服务:推出特体定制、环保校服等特色服务(+3分/项);
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获家长书面表扬(+2分/次)。
第七条 扣分项(不设下限)
未按合同履约:延迟交货、服务缺位等(-5分/次);
隐瞒质量问题:未主动报告抽检不合格(-10分/次)。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八条 数据采集(每年12月1日-15日)
1.教育局汇总全年抽检报告、投诉处理记录、自查检查情况;
2.学校组织家长满意度调查;
3.供应商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含创新服务案例)。
第九条 综合评分(12月16日-25日)
1.教育局组建考核组(含教育局、市场监管、家委会代表);
2.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总分,形成《供应商考核排名表》。
第十条 结果公示(12月26日-31日)
1.考核结果公示于“松江教育”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提交申诉材料。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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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排名 |
奖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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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下一采购周期份额增加10% 优先参与教育局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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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名 |
维持原有采购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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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名 |
缩减20%采购份额-约谈企业法人,提交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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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违规 |
立即启动熔断机制,暂停合作 移出入围名单,下一周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
第十二条 结果通报
1.考核结果抄送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市场监管局备案;
2.对连续两年垫底供应商,公开通报并列入失信名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松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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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项目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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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信息 核查 |
校服管理制度 |
是否制定《校级校服管理办法》(是(否 制度是否包含采购、验收、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是(否 是否建立校服管理岗位职责清单(是(否 关键岗位是否签订《廉洁承诺书》(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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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入围资质 |
是否从教育局8家入围名单中选择(是(否 供应商营业执照、质检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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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与合同 管理 |
评选程序合规性 |
评选小组组成是否由校领导代表、教师、家长代表≥3人(是(否 评选会议是否记录完整(含签到表、照片)(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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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范性 |
是否使用教育局统一模板(是(否 是否明确质量违约金(是(否 是否公示合同关键条款(价格、检测标准)(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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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与验收 管理 |
到货验收执行 |
是否留存供应商提供的全批次检测报告(是(否 是否进行二次抽检(含家长代表监督签字)(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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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留存管理 |
是否密封保存全部款式各1套样品(是(否 样品标签是否完整(含批次、检测日期、有专人保管)(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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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追溯机制 |
扫码信息是否包含面料来源、生产批次、质检员(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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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与 投诉处理 |
售后服务响应 |
是否公示供应商服务电话(是(否 学校是否设立校服投诉通道(是(否 |
|
|
驻校服务落实 |
是否每学期开展1次驻校服务(维修、调换)(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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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体学生服务 |
是否建立特体学生定制档案(含测量数据、交付时间)(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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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校协调与 社会监督 |
家长参与度 |
家长是否知晓采购流程(是(否 每学期是否对校服满意度进行测评(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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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透明度 |
是否公示校服的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服务流程(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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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结论: |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松江区2025学年校服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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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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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
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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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建立校服穿着、采购等制度并及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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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服选用未充分论证、未与家委会充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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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组建学校校服选用组织或者成立校服选用组织但家长、学生代表占比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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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将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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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将校服质量要求纳入采购合同核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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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服采购无合同、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合同自动续签及“阴阳合同”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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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按要求保留校服样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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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执行“明标识”“二次送检”和检验结果公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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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校服选购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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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与供货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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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校采购征询、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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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捆绑销售或频繁更换款式迫使学生重复购买校服,并以校 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将校服与入校、评优挂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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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利用购买校服利益输送与暗箱操作,如通过“定点”“定商标”“围标”等方式指定供应 商排除竞争,私设“小金库”或学校负责人收取回扣、分红等灰色收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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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以“服务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其他校服附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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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畅通校服投诉举报沟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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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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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满意度调查,相关结果未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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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未做到招标信息公开、候选企业资质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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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未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采购需求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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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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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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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
一、基础指标评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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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权重 |
数据来源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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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合格率 |
合格率=100%:50分 每降低1%扣5分(例:98%得30分) |
50% |
第三方检测报告、抽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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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 |
满意度≥90%:30分85%-89%:25分 80%-84%:20分 <80%:0分 |
30% |
家长问卷(每家供应商2个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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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及时率 |
及时率=100%:10分 每降低5%扣5分(例:95%得5分) |
10% |
教育局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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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规性 |
无违规:10分 一般违规(如延迟交货):-5分/次 严重违规(如行贿):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
10% |
纪检部门评价 |
|
二、加减分项(±10分)
|
项目类型 |
评分规则 |
次数 |
分值 |
佐证材料 |
|
加分项 |
创新服务(如特体定制、环保校服) |
|
+3分/项 |
服务案例报告 |
|
应急响应获表扬(家长/学校书面认可) |
|
+2分/次 |
表扬信/邮件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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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合同违约(延迟交货)>3天 |
|
-5分/次 |
学校违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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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质量问题 |
|
-10分/次 |
抽检复核报告 |
注:加减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累计扣分不设下限。
三、考核结果计算
1.基础分=(质量得分+服务得分+投诉得分+廉洁得分)
小计: 分
2.加减分=(加分项总分-扣分项总分)
小计: 分
3.总分=基础分+加减分
最终得分: 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4.考核等级:
≥90分:优秀;
70-89分:合格;
<70分:不合格。
严重违规(如行贿)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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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
具体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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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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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签字确认
供应商负责人:
(确认知晓考核结果)
教育局考核组:
家委会代表:
日期: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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