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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落实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区选校招”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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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15-009001-20260528-00003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5-28
    • 发布日期:2026-05-28

    沪松教办〔202638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松江区关于落实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区选校招”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松江区关于落实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区选校招”工作的方案

      

     

    2026526



    附件

    松江区关于落实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区选校招”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本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工作,现根据我区实际,坚持“公开透明、多元参与、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区公办学校食堂主要实行“自营+食材集中配送”模式,实现了“人菜分离”,食材由区教育局托管单位师园配菜公司统一配送,食堂人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

    (一)公办学校食堂运营模式

    1.自营清包模式:学校自行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管理,人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食材由配菜公司统一配送(配菜公司由锦江城服委托经营管理)。

    2.自营全包模式:学校自行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管理,人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食材由提供人工服务的公司一并配送。

    3.自营九峰模式:食堂用工均为非编人员。

    (二)民办学校食堂运营模式

    1.自营模式:人工和食材均由学校自行采购。

    2.委托经营模式:食堂运营管理(包括人员配备、食材采购、加工供餐等)全部委托餐饮公司负责。

    二、主要措施

    (一)公办学校

    1.部门协同“区选”严把食材安全关

    为更好地把控校园餐食材源头的安全关,松江区校园餐食材配送的服务严格落实“区选校招”,根据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建立“松江优质产品企业库”,优选本土龙头企业作为入围供应商参考。“区选”全过程邀请区级家委会深度参与,切实保障公开透明与多元参与要求,相关信息同步在松江区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建立健全供应链准入与退出机制,确保每类食材至少储备两家供应商,有效防范断供风险。

    2.学校自主“校招”规范过程强公开

    一是关于食材采购,学校可以通过“三重一大”机制进行关于食材采购平台的选择,并严格规范采购流程,过程公开透明。二是关于人工采购,学校食堂购买人工服务的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松江区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松财〔2025〕3号)、《松江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沪松教办〔2024〕79号)及松江区教育局内控制度等相关文件执行。即年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年预算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则按区教育局内控制度实施。

    (二)民办学校

    1.加强规范采购流程

    为规范学校层面招投标行为,确保“区选校招”机制有效落地,我区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一是全面排摸民办学校基本情况。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现有情况以及相关采购需求并进行梳理与汇总。二是全面落实“五统一”范本。今年4月底前完成民办学校“五统一”文件的制定工作,充分听取各民办学校意见建议,结合民办学校运营实际形成统一范本。区教育部门做好采购指导工作。

    2.严格落实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招标需求须经学校集体决策,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及教职工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就餐需求科学确定。二是严格落实家长参与制度:家长代表须全程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评标委员会中须包含家长代表,切实保障家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严格落实公开透明原则: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统一在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其余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在松江区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开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四是严格合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统一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餐食标准、食材费占比、履约验收标准、退出机制等内容,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五是强化教育部门监督职责。区教育局对学校“校招”全过程实施监管,定期抽查招标文件、评标记录、合同履行及家长参与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保障措施

    成立松江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区选校招”工作专班,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科、体卫艺科、综保中心等科室(部门)及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区选校招”工作落实;区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定期对学校“校招”过程进行指导检查,重点核查采购流程规范性、信息公开透明度、家长参与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区选校招”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利益输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组织开展“区选校招”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学校采购人员的专业能力,并通过家长会、门户网站等渠道宣传政策要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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