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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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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15-009001-20260518-0000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5-18
    • 发布日期:2026-05-18

    沪松教办〔202629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6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此方案中相关要求,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等相关工作。依据本单位岗位设置与各等级岗位聘任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择优推荐。

    希望各单位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师的师德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与能力,推进教师队伍优质发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6月16日松江区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25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202659


    2026年度松江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5〕170 号)及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评审、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相关文件与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区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

    1.申报对象:本区教育系统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截止2028年1月31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延退者需提供审批表;实行弹性退休的教师,退休时间须晚于截止日期,申报时须提交说明)。

    2.申报限额:单位有高、中级岗位空额方可推荐;高级推荐人数不超过空额数的三分之一,中级推荐人数按2026年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职务评聘要求

    1.初级(助理级,二级教师):硕士或本科毕业,从教满一年,完成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专科毕业(限幼儿园教师),从教满三年,完成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博士毕业,入职起可认定二级教师。学校评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聘任。

    2.中级(一级教师):教师个人提交材料申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聘委员会)及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学术委员会,按照本校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与聘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可推荐额度,开展聘前考核。经区教育局综合认定、区级公示通过后,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予以聘任。

    具备博士学位者首次参加工作,入职前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一年且通过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的,如学校具有相应空额,可申报中级。学校聘前考核通过,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择优聘任。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超过三年未被聘任的,须重新参加聘前考核。

    3.副高级(高级教师):教师个人提交材料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照本校相关工作办法及可推荐额度组织开展评议与推荐。经区级评审、市级公示通过,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予以聘任。

    4.正高级:按市级部门相关部署另行通知。

    三、晋升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要求

    (一)师德素养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违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学校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委相关师德规范与管理规定,加强师德师风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夯实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学科

    申报高级教师: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殊教育、艺术、科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科研、德育、少先队教育、社区教育。

    申报一级教师: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政治(道德与法治/思政/社会)、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或书法)、劳技、自然、科学、信科(计算机)、职教、社区教育、德育一(班主任/德育管理)、德育二(少先队)、教育和心理、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三)职务培训与专业考试

    申报晋升高级、一级教师专技职务:须持“十四五”培训结业证(2016届及之后入职的教师可用规培证替代)、“十五五”职务培训相应学分证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当年度有效,笔试科目以市相关考务通知为准。

    (四)教学工作量

    申报者须在申报学科的教学岗位上任教。任课教学周工作量表如下:

    教师:

       

    语、数、外

    音、体、美

    其他

       

    10

    14

    12

       

    12

    16

    14

    三、四、五

    13

    18

    16

    一、二

    15

       

     

     

    5个半天

    行政领导:按《关于规范松江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配置、选拔任用及干部课时量的实施意见》(沪松教党工委〔2019〕19号)和2024年8月19日下发的《松江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学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教师兼职员: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6

    8

    3个半天

    补充说明:

    1.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平均每周14课时为满教学工作量。活动型课程、学习团队指导等以每小时折算1课时计算。校领导平均每周课时不应少于2课时。

    2.卫生保健教师:中小学不少于每周4-6课时;幼儿园不少于1-2个半天。

    (五)学历要求

    1.高中、初中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小学(幼儿园)教师: 1975年1月1日前出生须持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任职资历l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

    1)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2年。高中教师要有不少于1个学年的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

    2)从高校、中专高级教师岗位转至普教岗位的教师,须在普教岗位任教不少于1年,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方可申报转岗评聘。

    3)从高校、中专中级教师岗位转至普教岗位的教师,须累计任中级职务满5年,其中普教岗位任教不少于1年。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方可申报转岗评聘。

    申报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提交的论文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一致。现任教学科(岗位)经历一般应满5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应满2年。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1)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3)具备其他本科等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从高校、中专中级教师岗位转至普教岗位的教师,在普教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1年,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方可申报转岗评聘。

    申报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提交的论文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一致。因人事制度改革转学科、转学段的教师,自转段起2-3年内,可在前任和现任教学科之间自主选择申报学科,具体时限由学校确定并纳入本校中级职称聘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学科专业测试科目同步对应。

    3.任职资历时间计算到申报前一年的年底(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乡村年限、初中经历等截止到当年年底。

    (七)教科研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提交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成果2-3篇,其中至少1 篇(项)为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或其他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含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一般有1篇经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鉴定达C等及以上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教科研成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

    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符合援藏援疆援青援滇支教政策的教师,可免论文及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但需提供2-3篇校内交流的教学案例或总结。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由学校组织校内评价。

    (八)任期内考核

    1.申报晋升高级、一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中须取得1次及以上学年度考核优秀。

    2.2009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2012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师,前述两类对象申报晋升一级教师:须取得区1-5年教龄青年教师区级基础性考核合格证,前者须获学校5年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第,后者须获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第。

    (九)班主任工作

    1.申报晋升高级教师:任现职期间须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博士学位的班主任经历可累计或具有博士学位后班主任工作年限满2年。

    2.申报晋升一级教师:任现职期间须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者,班主任工作年限须满1年及以上。

    3.副班主任可按两年折算为一年,视为班主任年限。

    4.学校年级组长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年限(限一级教师聘前考核)。

    以上年限要求因工作需要学校未安排担任班主任者除外(由学校确定)。

    四、破格申报晋升的要求

    1.高级破格:任职资历或学历未达到上述规定,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在本市基础教育领域领域贡献突出、发挥重大作用(任现职时主持省<市>级以上重大教育改革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或以前三位署名作者申报的成果获省<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可破格申报。资历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2.一级破格:班主任连续两年及以上,任现职期间学年度与师德考核优秀,教职工、学生和家长问卷满意度90%以上;或获得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综合一等奖。符合前述条件任一者可破格,资历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3.申报晋升一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任: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级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年度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奖。

    五、其他有关规定与说明

    1.上年度被高评委否决的高级教师申报者,一般应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有突出新业绩可破格申报。

    上年度在区级学科测试等环节中被否决的一级教师申报者,一般应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有突出新业绩,或经区级及以上党政部门组织援派且援派期为1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

    2.本年度高级区评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借校借班上课或模拟上课形式,面试答辩重点为任教学科教材的教学论分析。

    3.任期内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不计算任职资历;享受符合国家规定产假的女教师,产假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但不计算为任职资历时间。

    4.特级教师、特级校长可暂不占学校高级职务岗位。

    5.申报晋升高级、一级教师专技职务中存在造假、谎报、剽窃抄袭等严重违纪或其它师德失范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2-3年申报资格,教科研成果鉴定隔1年进行。

    6.外省市引进在编教师专技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

    外省市引进已聘中级普教教师,自2012年起,学校可按要求直接聘任,无需参加中级职称聘前考核。

    外省市引进已聘高级教师,须在引进三年内参加上海市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化考试并达到 C 等及以上方可续聘(2020年起,特级教师、高端人才引进除外),未达标者按一级教师专技职务低聘。

    2012年1月1日起,具有高校、中专教师专技职务系列的高、中级专技人员,现任教于普教教师岗位的,须按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审或聘前考核,通过后方可聘任,未通过前低聘。

    7.实验系列晋升中级条件参照《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

    8.本市教师专技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须在核定岗位数内开展评聘。高等级岗位空额可临时调剂至低等级岗位,调剂比例不超过高等级空额的70%。岗位等级调整于学年度考核后开展,一般1年微调、3年重新竞聘;现岗位等级任期内班主任满3年可优先晋升(具体由单位制定)。

    申报教师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等;执行弹性退休政策的相关教师需确保在上述时间前未退休,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9.任现职以来,援疆援藏援青以及援滇(涉藏地区)满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按最新文件执行。

    援滇(非涉藏地区)援派期满1.5年,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论文发表不作必备要求。

    10.2020年起,幼儿园教师评聘专技职务、晋升专技岗位等级时,若持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另需提供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学历证书或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岗位培训证)及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11.高职学院、中职学校、民办中小学专技职务评聘参照执行。

    12.班主任。在中学和小学从教累计满30年,其中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20年,现仍在班主任岗位,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的,申报高级教师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

    13.以上如有与上位文件规定冲突的,则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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