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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按照国家、本市教辅规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2026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大民生实事的工作要求,现将《松江区2026年度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4月13日
松江区2026年度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按照国家、本市教辅规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2026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大民生实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狠抓整治利用征订教辅谋利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充分认识规范教辅材料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双减”政策、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推动教辅回归育人本位、斩断教辅利益链条的迫切需要。
2.严格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教材厅函〔2025〕2号)等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选用工作程序,按要求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科书配套练习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数量上明确要求“一科一辅”,在程序上严格落实“凡进必审”。
3.严守教辅材料廉政关。严格防范并禁止任何违规征订、推荐、推销、代购教辅材料从中牟利的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迫购买行为,确保教辅材料购买和使用的自愿原则得到全面落实。构建并严格执行“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体系,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除教科书外的所有学生学习辅助资料,包括纸质教辅和数字化教辅(含数字学习资料、学习辅助APP、AI学习辅助工具等)。
本方案的整治对象为在中小学(含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重点
1.利用教辅征订“谋取私利”。学校或教师与书店、书商等勾结,通过教辅材料征订谋取不正当利益。
2.教辅征订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通过布置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业变相迫使学生购买。
3.教辅征订违反“一科一辅”。在同一学科内推荐、要求学生购买或使用超过一种(套)教辅材料的行为。
4.教辅征订出现“目录外推荐”。推荐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外的教辅。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深化部署,明确责任(2026年3月)。由教辅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松江区2026年度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整治重点和深化要求,强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各校结合去年整治成果及本校实际,制定年度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对政策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阶段:自清自查,全面摸底(2026年4月)。 各中小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做好自清自查,并形成自清自查报告(含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实地检查,精准指导(2026年5月-6月)。由工作专班统筹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取全区中小学规范教材教辅使用管理工作开展实地督查,了解教辅使用真实情况,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现场反馈,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闭环落实(2026年7月—8月)。各中小学对照自查问题和检查反馈意见,建立“一校一策”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五阶段: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2026年9月—11月)。由工作专班统筹安排,开展整改“回头看”,通过查阅整改报告、电话回访家长等方式,核查问题是否清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学校,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做好监督保障
将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确保落到实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由区教育局基教科牵头,督导、计财、研训部门参与的教辅材料监管常态机制。通过专项检查、信访受理、家长访谈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指导。区域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松江区教育局监督电话:37736304。
附件:松江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
附件
松江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
“八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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