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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教〔2024〕99关于印发《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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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15N1012026041379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沪松教〔2026〕99号
    • 成文日期:2026-04-13
    • 发布日期:2026-04-13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专项扶持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

    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使用效益,按照《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细则》《松江教育系统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市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使用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本区相关文件规定,正确把握专项扶持经费使用的范围、用途及标准。各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专项扶持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和实施方案,按规使用经费,按时上交经费使用相关备案资料。

    (二)专款专用原则

    各单位严格按照经费的列支项目,专款专用,经费必须当年度执行。

    (三)讲究效益原则

    区教育局对各单位依照年度预算实行管控,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督查,提高专项扶持经费使用效益。

    三、适用范围

    本区经联合认定、公示公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核拨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包含生均补助经费和专项奖补经费。

    (一)生均补助经费

    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年度符合规范招生政策的在园在册幼儿人数,按平均每生每年800元予以补助。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结合本区财力状况、办园需求及物价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补贴标准。

    (二)专项奖补经费

    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办园质量等综合评定情况,在认定有效期内根据办园规模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给予5-10万的一次性专项奖补。高质量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取得奖补经费后,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并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

    五、列支项目

    (一)货物(设备)类

    1.教学设备

    主要指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且可以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如幼儿玩教具、运动器械、桌椅、橱柜等。

    2.生活设备

    主要指与校园生活直接相关且可以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如食堂设备、幼儿餐具、饮水设备等。

    3.校园安全保障设备

    主要指与校园安全直接相关且可以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如视频监控、防雷设备、消防设备等。

    (二)内涵建设类

    1.资源建设

    图书、影音及其他形式的课程资源建设等。

    2.教育教学过程性服务

    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课程资源购买、各类课外实践活动及课程计划内的体验性活动等。

    3.教师队伍建设类

    各类业务和技能培训等。

    (三)工程(设备)维修类

    1.基建维修

    对现有建筑及设施损坏部分的维修,运动场地改造及维修。

    2.设施设备维护

    涉及幼儿园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维护,如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厨房系统、饮水系统、监控系统等。

    3.绿化项目

    幼儿园为改善和美化环境,按照标准所进行的绿化种植项目。

    (四)其他说明

    1.专项扶持经费优先使用于办园条件达标建设和安全维护改造,相关配置要求须以《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指南(试行)》等上位文件精神为依据。

    2.专项扶持经费不得用于回报举办者、发放人员工资与福利、日常办公经费、房屋租赁费、赞助投资、支付捐款和罚款等其他用途。

    六、实施阶段

    (一)制定计划

    接区教育局通知后,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扶持经费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制定本园《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实施方案》(附件1),填写《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扶持经费使用项目审批表》(附件2)及《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使用明细表》(附件3),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及学前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下拨经费

    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下拨专项扶持经费。根据年度实际幼儿人数,下拨相应的生均补助经费;根据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办园质量等综合评定情况,下拨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奖补经费分配明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按规使用

    经费正式下拨后,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园《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实施方案》,规范使用扶持经费,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四)效能反馈

    经费使用完成后,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当年度专项扶持经费的使用效能进行汇总与梳理,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项目督导评估。

    七、经费管理

    (一)开设专项账户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须在规定银行开设以审批部门批准名称为单位名称的银行专项账户,并将账户相关信息(开户银行、单位名称、账号)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做到账户明细清晰,确保专款专用。

    (二)规范使用经费

    各普惠性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实施区教育局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普惠性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建立本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方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和发展。

    (三)加强行政监督

    区教育局完善学前幼儿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严禁通过虚假注册幼儿学位信息、隐瞒流失幼儿等方式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每年对幼儿园专项扶持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违规使用专项扶持经费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外,限期收回已拨付的扶持经费,同时取消下一年度该单位获得专项扶持经费的资格。

     

    附件:1.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实施

        方案

       2.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使用

        项目审批表

       3.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使用

        明细表

    附件1

    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实施方案

     

    申请单位(盖公章):

    经费项目名称

     

    下拨总金额

     

    实施时间

     

    实施内容

     

    实施绩效

     

    使用承诺

    我园保证填报资料真实、有效,使用材料环保、安全,承诺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经费。

    举办者(签字):                长(签字):

      期:              

     


     

    附件2

    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使用项目审批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1

     

     

     

     

     

     

     

    2

     

     

     

     

     

     

     

    3

     

     

     

     

     

     

     

    4

     

     

     

     

     

     

     

    合计金额(大写)

     

     

    幼儿园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幼儿园负责人

     

    年度项目总金额(万元)

     

    项目结存金额(元)

     

    本次使用资金(元)

     

    项目起始日期

                    日 至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                         

    局学前教育科审批意见:(盖章)

     

     

    负责人:                          

    局计财科审批意见:(盖章)

     

     

     

     

    负责人:                         

    局分管领导意见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签章)

     

     

         

    财务分管领导意见:(签章)

     

     

         

     


     

    附件3

    松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度专项扶持经费

    使用明细表

     

    使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价

    小计(元)

    用途

     

     

     

     

     

     

     

     

     

     

     

     

     

     

     

     

     

     

     

     

     

     

     

     

     

     

     

     

     

     

     

     

     

     

     

     

     

     

     

     

     

     

     

     

     

     

     

     

     

     

     

     

     

     

     

     

     

     

     

     

     

     

     

     

     

     

    合 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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