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7c14ed-fa75-4f27-9d8a-1a8b07a3432b
009001
沪松教办〔2026〕16号
各相关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指导,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规范办学,引导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引导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成人语言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特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区教育局审批设立且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涉及学科类、非学科教育类(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自学考试助学、成人语言类等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由区教育局职终教科(培管科)牵头成立规范办学检查工作组,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组织行政管理。包括:组织机构、法人治理、办学证照、广告宣传、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和管理实施等。
2.财务收费管理。包括:财务制度、财务状况、预收费、培训协议、消费贷款和税收等。
3.教育教学管理。包括:招生与备案、培训内容、从业人员、教学管理等。
4.安全卫生管理。包括:场地、消防、组织机制、安全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及卫生防疫管理等。
四、检查方式
采用机构自查自评、检查组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同时,规范办学检查评价还要结合培训机构有无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银行提供的培训机构学杂费(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及使用等情况。
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流程与时间安排如下:
1.2026年3月30日至4月12日,机构自查自评。校外培训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通知要求,对照检查指标,对本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规范办学,防范风险。同时,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自纠整改。
2.2026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
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六、结果使用
1.区教育局将校外培训机构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结果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发布。
2.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定、办学许可证换发等的重要依据。
3.无故不参加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当年度年检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4.依据年度规范办学检查情况,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指标(自评表)
2.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自查报告
3.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材料清单
4.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相关表格
5.松江区校外培训机构2025年度规范办学检查名单
2026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