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区教育局】 《关于推进松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草案)》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1-06
    • 发布日期:2025-11-06



    、方案起草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松江区教育局结合区域实际,修订形成《关于推进松江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研学要求

    1.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2.制定研学旅行路线图。根据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等,制定并不断优化研学旅行路线图行走松江行知上海行通中国行达世界。

    3.制定研学学生及带队教师标准。各校根据经费、资源等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带队领导和教师应有丰富的组织管理、指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学科上尽量与研学主题相关,要全程参与研学课程制定,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加强内容把关。

    4.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和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到人。

    5.加强“研”“学”结合。各中小学的研学旅行要与市级、区级的热点主题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对应,形成序列化、系列化的学校研学课程。

    6.纳入督查评价。区教育局对中小学的研学旅行情况进行督查,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

    7.注重宣传工作。做好项目宣传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8.严格经费使用。学校研学项目中涉及财政资金的金额,参照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教育系统服务类采购实施办法中对不同金额的比价方式及审批要求执行。

    (二)操作细则

    1.时间及人员安排。原则上国内研学时间不超过7天(含7天),境外研学时间不超过15天(含15天)。委托研学机构的研学旅行,国内研学每学期不超过3批次,境外研学每学期不超过3批次。原则上每批次的参与学生为学校学生总数的10%以内,师生比一般为1:10。

    2.组织管理。学校提前拟定研学活动方案并报区教育局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学校告知家长活动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3.承办资质。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委托的研学机构达到3A级及以上等级、4星及以上诚信度;研学机构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4.经费安排。研学的经费支出视学校和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而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带队教师(领导)视同公务外出,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5.活动审批。学校根据课程计划,做好研学方案和设计。对研学课程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涉及到疆土、历史、政治制度等意识形态的内容,加强审核。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