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办〔2025〕16号
上海松江区汇之星幼儿园:
你园“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园终止办学的申请。
请你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