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办〔2024〕76号
区社区学院、各街镇成人(社区)学校:
为加强社区教育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教育各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前期摸底调研,广泛听取各社区学校意见、建议并进行抽样测算,根据《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松财〔2017〕65号)、区教育局《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标准的若干规定》(沪松教计〔2018〕92号)等文件精神,修订《松江区社区教育各类经费使用暂行办法》,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松江区社区教育各类经费使用办法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