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教师管理|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公开主体: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3-07-13
    • 发布日期:2023-03-24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本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一、数据更新范围

    1.学校范围

    具体包括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

    2.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

    3.信息更新重点内容

    对于新入职人员:要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各方面的基础信息。

    对于原有教职工:重点更新“岗位类别”、“校级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教学段”、“任教课程”和“手机号码”等字段变更信息。

    在职情况变动: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职工,学校管理员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退休教师转入退休库。

    中小学幼儿园重点更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幼儿园普及普惠指标、新一轮五项标准相关的字段。幼儿园专任教师信息应与上报至计财科唐老师处的统计一致。

    二、操作平台

    平台地址:http://jiaoshi.shec.edu.cn/

    具体操作手册请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更新。

    本次信息更新工作,须于3月31日(下周五)前完成。

    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数据,目前是督查教育部门相关督导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幼儿园普及普惠、新一轮五项标准),是教师工作重要采集依据和考核要素。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已与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培训平台所有个人信息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如未及时更新信息,将直接影响教师参加相关培训的报名与学分核算等事宜。

    综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信息更新。

    2.责任到人,强化督查。

    各单位应由师训工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由信管员、人事干部及相关人员合力或单独负责,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师训分管领导应做好督促检查,关心好工作进程,并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政策咨询:沈老师,37736344。

    技术支持:区教育学院蔡老师;电话:61933255;QQ:59855501,技术支持QQ群:160474558。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3年3月24日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