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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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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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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1-16
    • 发布日期:2026-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21-677969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第二十一条的公开要求, 2025年我局共公开发布《2024年上海市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松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篇,《2024年松江统计年鉴》1篇,《统计月报》10篇,《松江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篇,《松江区统计局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1篇,《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1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解读1篇。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及时发布《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和《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更新了《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实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 “规划计划” “统计法制”、“统计方法制度”、“政策文件”等专栏, 及时将我局相关统计工作要点和统计法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及时梳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分析研究,提高答复工作质量。2025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数6件,申请答复数6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对公文及其他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属性审查认定,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不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不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同时健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符合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性,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1、松江区门户网站。2025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4条。

    2、“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2025年,“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5条。

    3、线下渠道。2025年我局共开展两次开放日活动。8月15日下午,以“走近统计标准  读懂城乡属性”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在广富林街道双创经济小区顺利举办。以代码为“钥匙”,打开精准统计城乡发展的大门,让“走近统计标准 读懂城乡属性”从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

    9月19日举办的松江区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松小统”进园区系列活动,以“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走进泗泾镇,通过赠送《统计法》读本、创建统计法治宣传阵地、播放统计法治微视频等形式深入社会大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4、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定期将公文主动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供社会公众查阅。2025年共提交公文2件,目录2份,主动公开率达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区府、市统计局考核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有力。年初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计划,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议,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工作实效。二是明确职责。进一步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主要领导问责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栏目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栏目更新。统计年鉴栏目,统计法制与方法制度栏目未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新,做到当天发现当天更新。

    2、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2025年末,我局公开了一条政策性解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解读了四农普的重要性,普查时间,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等。2026年我局将更多的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对四农普进行多元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聚焦《统计法》普法宣传。以第十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抓手,推进统计法进园区。面向社会公众创新普法形式,多维度,多模式宣传《统计法》,通过线上有奖知识问答、宣传视频、征文活动和政策解读,线下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向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人员精准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80本、《统计法》学习资料200本、《统计法治宣传折页》6200份和《统计法》系列海报72套,推动统计法治知识直达一线,助力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强化法律意识,广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社会氛围。

    聚焦松江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多管齐下公开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通过在有轨电车投放宣传片,G60科创云廊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标语,有效提升调查知晓度和调查对象配合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调查、支持调查、配合调查的浓厚氛围。

    聚焦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多管齐下发布各种四农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等,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对四农普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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