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文件
松统〔2020〕18号
松江区统计局2020年度
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年终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人员考核是政府实施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根据《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松江区区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松江区镇、街道、经开区目标责任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委〔2020〕77号)精神,为顺利实施2020年度松江区统计局机关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标准,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重点中心工作,聚力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认真检查和全面总结,对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和个人执行目标管理标准情况进行综合检验与客观评价。
二、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公务员区管干部优秀等次的确定
1.副处级公务员年度优秀等次确定程序:(1)由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优秀等次建议人选,名额按照本单位(部门)副处级公务员不满8人推1名、8人(含)以上可推2名的比例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2)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优秀等次建议人选进行审核,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干部的一贯表现,综合分管区领导的评价,确定初步人选。(3)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优秀等次人选。
2.正处级公务员年度优秀等次确定程序:(1)由各单位(部门)按照不超过全区正处级公务员总数的5%推荐8名优秀人选(不推荐本单位正处级干部)。(2)区委组织部汇总推荐名单,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干部的一贯表现,综合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全区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点工程等情况,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研究室等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3)征求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的意见。(4)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优秀等次人选。
(二)非区管公务员的考核步骤
1.个人小结、述职。根据岗位职责,总结完成年度岗位工作目标情况并进行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结合实际,对每位公务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评价。根据测评排序,结合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在社区、单位的表现情况,考核工作小组按照通知的优秀等次比例,提出考核优秀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名单和意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在测评总分排列靠前、平时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人员范围中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非区管公务员的优秀等次比例,待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另行通知。
4.上报审批。考核结果征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并填写征询意见表。考核工作小组应将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在上报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束后,书面上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5.结果反馈。待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本人,签署相关确认意见,并将考核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的奖励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事迹突出、成绩显著,且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记三等功。获得嘉奖和三等功奖励的公务员,按照市有关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颁发奖励证书。
2.奖励的程序:(1)对拟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进行嘉奖、记三等功奖励的,由各单位报区委组织部。(2)区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给予嘉奖人员;拟给予记三等功的,报区委、区政府审批。(3)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由区委组织部发文予以公布。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四、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
(一)相关事宜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4.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纪委相关文件办理。
5.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实行。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局人员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年终总结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从而推进统计工作更好地开展。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成立松江区统计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统计局局长邢勇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沈倩担任,成员由邹婷、周明、李霞担任,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3、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按照文件精神,着重抓好“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评比,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考核评比结果的公认度和公信力。全局人员要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使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0年度松江区统计局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2020年12月28日
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 2020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 2020年度松江区统计局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 |
序号 | 时 间 安 排 | 工 作 内 容 |
1 | 制定方案(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 1、拟定考核工作方案。 2、印发《2020年度松江区统计局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考核范围、考核时间、考核要求等。 |
2 | 撰写小结(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 | 1、根据工作职责和年终考核内容要求,撰写个人小结。 2、填写好个人考核登记表,交分管领导评价后,于1月10日前交局办公室。 |
3 | 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2021年1月11日-1月13日) | 1、进行述学、述职、述廉。 2、开展民主测评。 |
4 | 综合考察(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 | 考核小组根据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结合分管领导、服务对象等评价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组讨论。 |
5 | 党组确定(2021年1月18日) | 局党组根据考核小组意见,经集体讨论后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名单。 |
6 | 公示(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 | 对优秀等次的人选在适当场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
7 | 结果反馈(2021年2月中旬) | 考核结果上报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反馈本人,并签署相关确认意见。 |
8 | 总结归档(2020年2月底前) |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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