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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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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19
    • 发布日期:2026-0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

    邮编:201600

    电话:021-37735321

    传真:021-37736888

    电子邮箱:sjj@song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2025年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执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实际,持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在2025年围绕审计工作,强化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年度重点审计工作计划、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的公告;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并对已公告审计结果项目逐项落实审计整改结果。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动态更新领导分工、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每季度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公文,方便群众查阅。

    2025年,我局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9条(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1条,审计报告1条,审计结果6条,审计整改报告1条)。

    年内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区审计局共处理依申请公开数8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无法提供7件(信息不存在6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

    区审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每一件申请都实施办理全过程工作记录,并利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全面详细地录入。同时规范答复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依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进行统一归档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符合规定、流程完备,完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各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持续将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除了日常维护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还积极落实《上海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审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我局均督促、协调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示;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审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决算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协同本局各部门联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并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在2026年将根据上海市审计局相关制度要求,继续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审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决算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并继续督促、协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特色工作情况

    区审计局于926日开展“审计护航振兴路 乡村绘就新蓝图”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不同行业的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现场生动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将开展审计工作的核心法律依据一一呈现。青年审计干部结合审计案例,分享如何以研究型审计思维和大数据审计技术精准护航松江“四个区”建设,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展现审计服务区域发展的实践成效。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 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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