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5〕1号
关于松江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宋 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全区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年内共对审计结果报告、整改检查报告等作出11次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切实推动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
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等方式防控风险,形成整改闭环。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研究分析,组织、指导、督促主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
区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加强贯通协作,年内赴相关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就审计问题整改、内控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沟通指导,着力提升整改质效。
截至2024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大类41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3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收回结余、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整账目、追缴退回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89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资金安排及执行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不足”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预算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在《松江区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强调区级城市维护项目必须先经区建设管理委评审批复,再由区财政局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督促预算单位在充分核实土地规划等基本情况下安排项目预算。9家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充分考虑历年结余及年度工作需求编报预算,对进展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预算项目在年中及时调整,确保预算资金安排合理、执行有效。
2. 关于“部分项目预算调整调剂及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2024年代编预算已加强执行管理,对未细化落实的预算资金及时核减,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减收回11.73亿元。4家单位规范预算调整调剂程序,调整跨年项目付款比例及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明细内容和金额执行。
(二)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1.关于“建设用地指标费清算力度不足”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加大催缴力度、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等措施推动指标费收缴及清算,截至目前2个街镇已补缴、清算指标费1.80亿元。
2.关于“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的问题。1家单位已将历年未使用的3.36亿元专户结存资金上缴区财政。23家单位对挂账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及应缴财政款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分类清理措施,截至目前已上缴215.79万元,822.49万元已明确在年内上缴财政或在年终决算时予以调账处理。
3.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部分已形成损失”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涉及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和资产清查审计,后续根据资产清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4.关于“财政补贴形成的退税款宕存国企账面”的问题。2家公司账面宕存退税款已明确将专项用于新增购置电动车一次性电池包及车辆架修支出。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未实现全覆盖”的问题。2025年预算编制时,代编预算项目已纳入全面绩效管理,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和自评价工作。
2.关于“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已建立抽查结果通报和常态化监督督导机制,定期对区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质量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导修正存在的问题。
(四)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方面。
1.关于“需求管理及程序履行不够严格”的问题。针对购买服务内容重复或不细化、不明确的问题,3家单位已在2024年合同中细化服务工作量、组价等要素,1家单位已清理与外包服务重叠的后勤岗位。针对发包审核管理不严、未严格履行程序的问题,2家单位通过建立多级审查程序、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付款方式、举一反三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强对采购流程各个环节的管控。
2.关于“质量监管及验收审核不够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通过细化考核制度、通报考核情况、开展日常巡检抽查等措施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及把控,其中2家单位对检查发现存在脱岗现象的服务方扣减服务款。2家单位收回或扣回多计费用133.55万元,并对相应监理单位扣除服务费用7.72万元;3家单位通过完善制度,细化验收标准、程序,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强化项目验收审核。
3. 关于“购买服务成果未有效利用”的问题。针对第三方实效测评成果在相关评选中未充分利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将测评结果与街镇抽查结果进行核对,加强测评结果在街镇层面的应用;针对第三方核验初查报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自查、复查及现场检查等措施,完成问题整改闭环销号。
(五)落实过紧日子及遵守财经制度方面。
1.关于“公务用车及加油卡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1家单位租赁公务用车已按要求备案。4家单位加强车辆加油卡日常管理,按照实际用油需求严格控制充值金额,并通过统筹分配优先消耗卡内余额。14个街镇制定或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用车审批、加油台账等管理要求;5个街镇及经开区注销已停用车辆加油卡,余额返还财政账户。
2.关于“部分资产配置使用中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部分通用电子设备配置不够集约高效的问题,1家单位开展盘点自查,根据盘点结果采取划拨下级单位、上交区公物仓等分类处置措施,从严从紧控制相关电子设备采购;2家单位长期闲置的36台办公设备,12台已投入使用,24台已纳入公物仓管理。对于频繁调整用途的办公用房,将移交区机管局统一调配利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方面,深化区属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国企信息化建设的改革方向,推动信息化与经营业务的深度融合,同时加强对后续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的研判。
3.关于“未及时清理退休、离职人员公务卡”的问题。77家单位已按要求在区财政管理系统内完成退休、离职人员公务卡迁出、注销等清理工作。
二、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建设用地减量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部分建设用地未有效盘活”问题。
针对街镇减量化双计划完成率低下及减量化资金长期宕存的情况,区规划资源局加强分析评估,优化立项验收等流程,梳理并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分类施策推动减量化验收及资金清算进程。56块批而未供建设用地中,涉及市区两级联合收储的27个地块,持续与市土储中心和市大居推进办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剩余地块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撤回等方式腾挪指标。7幅闲置地块均已启动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其中3幅已送达调查通知书,4幅已完成闲置地块会商会议。
(二)关于“部分上市挂牌奖励企业质量不佳,扶持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
目前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政策已经暂停执行,待国家、上海市对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扶持政策的最新工作要求明确后,同步修订调整区级相关政策。
(三)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1.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质效还需提升”的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受众及咨询量调整律师公益咨询可视化窗口服务模式,通过值班考勤、后台数据监管、督促回拨电话等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收回多计的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服务补贴1.35万元,修订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明确“一案一补”“以案定补”原则,统一案件补贴计算口径。
2.关于“部分规划类行政执法事项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督促街镇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未达要求区域进行整改,并修订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街镇审核临时用地的指导和监督。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资源验收问题地块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对接属地政府加强违法占地项目的后续整治,对其它移送管辖的行政处罚案卷加强后续跟踪。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方面。
1.关于“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滞留镇级财政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已结合项目进度加快清算拨付,截至目前已拨付2415.90万元;混淆支付主体的35.88万元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款已返还原渠道;民宿项目已完成租赁合同的补签。
2.关于“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设定不清晰”的问题。
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已完成修订,将在本轮政策到期前正式出台。修订后的政策明确了扶持对象初创运营阶段的具体审核口径并加强一事一议事项区级主管部门的复核把关。
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涉及虚增成本的8个项目,已收回多计的1747万元工程款,并对施工监理予以处罚72.03万元。对污水设施养护巡检不到位的问题,已压实养护单位巡检工作职责,加大区级层面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三季度以来巡查发现的问题明显减少。对处理效果不佳的污水设施,已深入排查水质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已建成未入账的1.34亿元农污设施已完成资产入账。
4.关于“农村集体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集体收益面临损失或流失”的问题。相关镇已对发生物业费侵占问题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分,并完善物业收费管理制度;下属公司已与9家村经济合作社签订还款协议,偿还之前2年利息,并通过3至10年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
(二)民生及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管制手续所明确的范围进行勘测、实施,办理合法用地手续。9个工程项目多计的建设成本853.91万元已收回,并对相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处以罚款或扣除服务费用共计184.15万元。
(三)惠民政策补贴发放方面。
人才补贴及企业自主培训补贴方面,已收回超发和重复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人才公寓运营补贴以及企业自主培训补贴1.92万元,通过修订政策制度、完善审核流程提升补贴发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目前已启动人才补贴相关政策全面调整工作;制定了针对企业自主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对存在虚假助餐量的社区食堂,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运营补贴结算方案。
四、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 关于“区级公物仓数据不完整,职能部门集中管理闲置资产未纳入统一管理”的问题。“松江智慧机关”系统内登记并集中存放统一管理的闲置可调剂资产已纳入区财政公物仓管理系统,229件资产已调配至有使用需求的各区级单位。
2. 关于“房屋资产统筹高效管理还需加力”的问题。针对房屋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未有效落实的问题,5家单位14处房产已纳入集中统一管理;80处存在账实不符等问题的房屋资产已启动土地及房屋面积测绘、房屋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政策办理产权证书、估值入账等手续,2处待完成资产划拨后进行账面核销,11处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研究处置路径。针对房屋资产配置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的问题,制定了《区级行政事业性房屋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松江区机管局房屋资产调配管理实施细则》,已通过统筹调配、指导相关单位合署办公等方式减少向外租赁房屋,腾退或减租房屋面积4316平方米,盘活闲置资产11处。针对日常管理不善,资产及收益面临流失风险的问题,对3处被低价租用或无偿使用的经营性房产,已要求托管企业缴纳对应租金并合理调整后续价格;对5处被占用、3处动迁补偿款未及时收取的房屋,通过召开专题会,会同相关单位协商等方式,明确整改方向,推动问题解决;对6处承租人实际使用面积多于租赁合同面积的房屋,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待本轮合同到期后,按照实测面积或产证面积签订新一轮合同。
(二)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 关于“落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对重资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加大与具有丰富招商能力的运营商接触,作为后续项目运营备选;明确了6个项目后续开发计划,完成了2个公交场站的调规方案。旅游车队业务在维持存量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已新增班车业务订单,同时将根据出租车市场行情寻求提高区域出租车车牌额度利用途径。
2. 关于“部分国有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发函要求被投资企业将6.99亿元投资款转入“实收资本”科目并确认股份占比;明确对6919.08万元被核销成本进行账务调整;梳理被长期占款的2345.61万元安置房销售款涉及地块实际安置情况,待与安置街镇核实一致后,明确回款金额并进行结算;函告相关街道及单位,明确将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收回1.76亿元动迁款。
3.关于“公共交通运营成本控制意识薄弱,降本增效举措不够”的问题。在车辆采购方面,通过减少新购车辆、优化车型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备车率已降至16.10%,17辆车调整采用更经济车型。在服务采购方面,通过下调外修车辆数量,增加自修车辆,取消非必要深度消毒服务,试点自主运维充电桩等方式减少运维成本,2024年新一轮车辆维修中标单位的维修单价已较上一轮下浮。
4.关于“物业收费管理薄弱,经营收入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相关街道下属物业公司已修订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物业费收缴、催收等工作流程,加强物业费催收力度,目前已收回74.02万元,其中超过诉讼时效物业费35.5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关于“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及“土壤检测工作执行不严”的问题。相关镇对抛荒的100亩复垦农用地委托第三方进行土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用地土壤质量标准,已计划明年春落实种植;制定渣土及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范土壤质量检测工作,防范环境风险。
2.关于“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将设施农用地监管纳入街镇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报告反映存在非农化现象的个别设施农用地,经现场检查已无非农化情况。
3.关于“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严格”的问题。342条小微水体已落实河长,纳入日常管护。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少数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均已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这些问题确因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外部条件限制等因素短期内完成整改较为困难。下一步,区审计局将严格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加强指导监督,推动整改合规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服务松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更大审计作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