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吴 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深走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聚焦“一个目标、三大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松江贡献。
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区审计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全面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松江经济社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助推建立健全制度。在区级层面助推了《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度出台,印发了《松江区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7项。二是持续推进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实时下发《关于规范我区疫情防控和防控物资管理的工作提示》(一)(二),及时跟进并提出11条风险预警建议,协助单位规范防疫资金内控管理。三是全面护航经济发展。为帮助被审计单位“防未病,治已病”,归集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编制《2019—2020常见问题清单》;围绕经济发展开展系列专项审计调研,探索解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末梢梗阻”问题。
2021年度审计工作查出损失浪费金额7742万元,促进整改落实问题金额16863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起,立案2起,主要涉及动拆迁补偿、采购管理、收入管理等方面。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在对全区预算单位财政收支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疑点核查的基础上,对183家单位1314个项目145.53亿元进行了延伸审计,同时对46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主要发现:
(一)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1.部门预算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增强。2021年区财政对部门预算调整进行了优化,部门内项目调剂实行分级申请审批管理,但审计发现个别部门项目间预算调整调剂仍然较多,影响年初项目预算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审计重点分析了区水务局及下属10个预算单位的222个项目,年初预算18.25亿元,年终执行16.76亿元,执行率为91.84%,这些项目在年中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调整,其中有23个项目预算1.25亿元予以全额调减;65个项目调减率在20%—98.95%,调减金额为2.24亿元;9个项目调增1905.18万元(已剔除中央和市级资金),调增率在0.43%—156.90%。
审计还发现其他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经分析主要是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而不具备实施条件、预算金额未经合理测算或测算依据不充分、重复编制预算、工作推进缓慢等因素导致项目全额调减或大额调减,比如池上草堂等古建筑维修保护等6个项目年初预算9092.49万元,执行2048.31万元,执行率为22.53%。
2.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区融媒体的名义受托管理企业帜峰公司,其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托底,区融媒体通过项目经费进行结算。审计发现区融媒体对项目资金测算时未考虑帜峰公司依托政府资源获得的经营收入和来源于区融媒体的事业收入(两年合计775.55万元),导致资金宕存帜峰公司。截至2021年底帜峰公司账面累计结余为1001.10万元。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还需加强
1.部分预算单位拨付基层的项目资金宕存。审计抽查了13个街镇的部分上级单位拨付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存在因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目标性不强,造成基层无法使用而宕存的情况,比如区人社局的就业援助基地补贴资金宕存881.80万元。
2.批量采购、配发通信设备合理性欠缺。区融媒体2019年和2021年分别支出77.03万元和47.96万元采购了98台和60台华为手机用于满足移动采访需求,存在配发和使用不合理的情况。一是采购的必要性存疑。采购的手机必须一对一配套移动采访软件才能实现移动采访功能,但2021年11月采购的60台手机仅对应配置了10套软件,且该60台手机至今未投入使用,也未制定分配方案。二是扩大配发范围。对驾驶班领队和仓库管理员等人员进行配发。三是管理不规范。除上述自行采购手机外,区融媒体收到市委宣传部赠送的4台手机,未予以入账也未入库,直接自行分配给了业务部门4名人员。
3.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资金额外增拨部分的使用效益不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资金除基础慰问金外,还按基础慰问金的15%增拨资金,但未明确该增拨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和用途,造成资金宕存。审计抽查的5家解困维稳资金使用单位截至2021年底累计结存约80万元。
4.红十字会会费未能有效使用。区红十字会对会费使用的相关政策研究不够,其开展工作的费用基本由财政资金列支,2019—2021年期间共收取会费11.72万元。2019—2020年会费未使用,2021年仅发生1.87万元制作会员徽章、标牌费用。截止2021年底,累计会费结余32.64万元。
5.资金支出花钱问效意识不够。一是审计抽查9家单位的信息系统,发现有6家存在建而不用、因条件变化而停用、使用率低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几年采购或制作物资未予使用,大量积存在仓库;个别单位两次委托开展资产清查均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导致至今固定资产信息不准确;个别单位公车长期闲置,且还需支出车辆保险费、驾驶员人工费等成本。
6.财政资金对公交公司的亏损补贴测算不合理。区财政每年对公交公司进行全额亏损补贴,同时市财政每年对公交公司的公交车更新给予全额补助,但区财政在测算年度亏损补贴金额的时候,未将公交车更新补贴计入资本金部分对应的当期折旧成本予以剔除,2018—2021年涉及金额1.09亿元。
(三)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区融媒体采购业务存在风险。一是合同内容不清晰、委托第三方的工作任务不明确。二是采购事项各环节资料相互矛盾。如报价单、采购方案、合同内容、验收单、验收材料均无法对应及相互印证。三是验收不到位,存在无验收资料或提供的验收材料可证性不强的问题。
2.失能失智老人社区支持项目存在转包行为且委托不经济。区民政局将项目资金20万元拨付某镇后,该镇以19.99万元的价格将项目直接委托给第三方,第三方又予以了转包,转包价为12.42万元,仅为核拨资金的62%,且转包价中的配件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3.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直接指定供应商。二是询比价程序走过场,如报价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报价内容雷同。三是采购程序倒置,存在先执行后履行程序的情况。四是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的资质未予以审核。
二、重点民生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审计重点关注了困难救助、养老助老、残疾人关怀、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全民健康等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民生保障工作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补贴及服务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谨。一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待遇。对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对象、失能失智老人、残疾人、医保救助对象等各类人群存在审查不严,导致多享受救助、补贴或福利待遇的情况,其中涉及违规补贴资金发放的有31人、服务待遇享受类为1770人次。二是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或少享救助待遇,涉及100人次。
2.老年助餐点补贴不规范。2018—2021年对5家老年助餐点按长者食堂给予超标准补贴64万元;2020—2021年扩大补贴范围,对9家老年助餐点多给予差别化补贴90万元;2020—2021年对20家无供餐能力的助餐点重复补贴53.50万元。
3.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缺乏系统性。课程安排合理性不够,培训对象针对性不强,培训促进就业的目标未达预期。2019—2021年开展的166个培训课程中,有证书的培训仅23个,其他均为常规认知类培训;3年参加培训的1517人中,实际仅有454人为无业或失业状态。
4.定点药店限定支付药品的检查工作不到位。一是未突出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如未针对销售量大、销售量异常等可能存在不规范销售的药品开展数据分析并予以针对性的检查。二是未完成检查任务量。抽查发现6个定点药店的检查未完成最低量。
(二)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力度有待强化
1.对不符合奖补资格的企业给予补贴。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对2户不具备奖补资格的企业发放了427.50万元补贴,涉及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申请资金补贴日起前一年内存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情况。审计指出后,区住房保障局已于2022年8月追回了上述资金。
2.旧城改造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安置房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形成的余额未及时收回。截至2022年6月,约7.18亿资金沉淀于开发商账户。二是良大地块于2019年由旧改地块调整为其他用途后,已支付的2400万元动迁费至今尚未清算。
3.代管的维修资金未及时清理。根据规定,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原由区住房保障局代管的房屋维修资金应拨入小区业委会账户,由业委会管理,审计抽查发现,5个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其维修资金仍在区住房保障局代管账户,涉及资金1000.86万元,最长时间达13年。
4.配建保障房交付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准予延期交付的理由不成立,对延期交付也未予处罚。审计抽查8个延期交付但未按合同约定处罚的项目发现,1个项目未提交延期交付理由,2个项目提交的延期交付理由明显不成立,但区住房保障局均同意延期交付且不予处罚,涉及房源131套。二是对未按要求同步交付的项目仍颁发许可证。2个项目未按协议书约定将配建保障房与一期商品房同步交付,但仍发放了一期交付许可证,涉及房源107套。
(三)健身步道的建设和后期监管存在不足
1.步道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步道建设质量不高。审计抽查2019—2021年建设的22条步道,5条已出现开裂、损坏、表皮脱离等现象,对其中1条开裂道路取样实测,发现其厚度未达施工要求。另外,审计还发现部分工程验收真实性存疑,实际步道相关数据与工程监理出具的竣工质量评估报告不一致。
2.步道巡查工作流于形式。一是巡查结果未真实反馈实际情况。2021年第三方巡查登记表中记录的多处步道存在破损、开裂,但向区体育局的反馈中未上报上述问题。二是巡查不到位。审计经现场抽查发现部分步道存在开裂、损坏,但巡查结果及巡查登记表等均未有相关记录。三是未对巡查结果进行审核,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3.部分步道维护不力、环境较差影响使用。一是部分步道因施工开挖受损。施工前未向区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报备,施工后也未及时进行修复。二是部分步道环境脏乱。审计现场发现个别步道存在周围杂草横生并延伸至步道路面上、周围垃圾堆放脏乱、路面残留动物排泄物等情况。
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和城市运行管理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对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2020年列入政府投资计划44.22亿元、2021年45.39亿元),发现存在着资金年中调整幅度较大、开竣工率不高等现象,存在工程决算滞后及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1.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17个新建、改建道路项目由于动迁未完成或与南部新城管廊作业面相交等原因,预付工程款后迟迟未开工,涉及预付资金12.18亿元,其中超过3年且至审计期间仍未开工有4个,涉及金额0.88亿元。
2.工程决算滞后。根据规定,工程竣工或投入使用后3个月内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抽查了2020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表反映2019年竣工的13个项目,发现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算编制,其中截至2022年7月15日尚未完成的有7个,涉及批复投资50.48亿元。
3.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竣工。2020年计划开工的26个项目中有18个未按计划开工,计划竣工的34个项目中有12个未按计划竣工。2021年计划开工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未按计划开工,计划竣工的57个项目中有13个未按计划竣工。
4.资金计划年中调整较大。2020年115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有89个项目进行了资金调整,其中36个项目调增16.87亿元,调增率为38.15%;53个项目调减11.8亿元,调减率为26.68%。2021年125个项目中有64个项目进行了资金调整,其中20个项目调增3.67亿元,调增率为8.09%;44个项目调减13.72亿元,调减率为30.23%。
(二)部分城市运行和维护项目审计情况
1.垃圾处置工作中对违规运输垃圾车辆的监管流于形式。区环卫中心对部分存在严重超载的车辆按规定作出“停止进入区级末端处置设施”的处罚后,审计查验发现上述车辆仍然在正常进出;部分车辆近半个月超载,但区环卫中心也未按规定予以处罚。
2.店招店牌改造工作有待优化。根据我区“美丽街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街镇积极推进户外招牌规范化个性化改造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9—2021年店招店牌改造累计投入区级专项财政资金1771.44万元(不包括镇级投入及其他项目中包含店招店牌改造内容的资金)。审计对改造效果进行了抽查发现,统一改造的店招店牌普遍存在保持时间短、变化较大的情况,后续维护效果不佳。如2021年完成改造的珠江新城内街,其中部分墙面已开始脱落,整体实际观感较差,未起到改善街面形象的效果。此外,还发现各街道项目结算价格差异较大,如空调移机成本从约450元/台至750元/台不等,同样的亚克力发光字体同一街道存在310元/米和1280元/米两种结算价格。
四、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水资源保护工作责任未压紧压实
审计抽查了九亭镇、泗泾镇、方松街道、岳阳街道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发现以下问题:
1.河道日常养护及河长巡河工作不到位。少数河道部分月份无巡河记录,部分巡河发现的问题未在平台上报,未存档影像资料,不利于跟踪整改情况。审计经现场踏勘后发现部分河道存在河面垃圾漂浮、河道蓝线内毁绿种菜等现象,日常养护情况不佳。
2.断头河整治工程立项不科学,项目推进不力。一是项目立项不科学。个别新建河道建成即为断头河,后再被列入断头河整治工程;又如将无法整治或不存在断头现象的河道列入打通断头河工程,致使项目停工或取消。二是项目推进不力。个别工程停工时间长达36个月,但未见后续处理相关措施。
3.河道疏浚部分项目工程量不实。泗泾镇2018年河道疏浚工程共计疏浚15条河道,工程底泥回填面积及方量不足,多计工程量约58479立方米,涉及工程造价近452万元,工程量认定监管缺失。
4.雨污分流改造缺乏整体规划,项目实施不规范,影响改造效果。2021年1月—2022年7月,我区12345热线涉及雨污分流改造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雨污水倒灌、改造后散发臭味、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等,共计186起。审计抽查了部分街镇实施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发现存在改造不彻底的情况。如零星散落宅基地或商铺采用临时性排污措施,少数河道排水口使用气囊临时封堵。又如将原混入污水的雨水管直接纳入污水管中,仅实施局部截污,加大了污水处理量,导致污水处理能力的不足。
(二)土地资源使用和管理有缺位
1.农村集体土地底数不明、状态不清,使用管理有待提升。一是集体土地底数不清。区镇两级经管部门未能全面摸清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状况,不掌握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底数,农用地未完整纳入监管。如泗泾镇经联社账面及三资平台土地均未入账,也无资料证明在管集体土地面积的准确数据。二是部分清退企业因未解除土地预约协议以及其他诉讼问题,导致土地仍被占用,加大了后续处置难度。三是部分土地低效利用,主要存在地块被无偿占用、土地闲置等现象。
2.土地复垦工作存在漏洞,影响工作推进效果。一是缺乏前期排摸及有效规划。九亭镇对明显存在土地纠纷或短期内无法进行复垦的地块进行招标,导致施工单位无法完成甚至无法启动复垦工作。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地块存在失管情况。九亭镇各村居未切实履行空置土地管理主体责任,部分地块违规种植或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国有企业经营性固定资产缺乏系统性管理,效益不佳
1.存量资产监管不到位,经营效益不高。一是经营业务同质化。我区147家国有企业中有48家存在资产经营租赁业务。各企业独立开展资产经营租赁业务,缺乏统一经营规划和业态布局,不利于商业发展总体规划布局,一定程度导致招租困难。二是闲置资产盘活乏力。截至2021年底,共有10.82万平方米房屋资产闲置,最长达6年以上。三是部分国有资产存在被无偿占用的现象。四是租金水平未完全市场化。
2.资产经营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法律风险。一是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不明确,难以追究违约责任。二是租赁合同执行不到位,有的企业未按租赁合同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企业对承租人违约、欠租等问题处置不力。
3.散落各街镇的国有资产存在管理瓶颈,增加财政资金支出和资产流失的风险。我区国有企业分布在各街镇的资产,存在分布较为分散、资产质量普遍不佳,经营管理成本较高,租赁收入贡献较为有限的情况,管理难度较大,存在管理瓶颈。一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搭建行为难以监管到位,属地政府在实施动迁时常产生了额外动迁补偿支出。二是信息不对称,导致资产流失。三是部分长年无法解决的租赁纠纷,对属地有序发展和规划落实产生影响。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增强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全过程管控,加强项目规划和评估,规范资金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二)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促进民生工作落实落地
提升民生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着力提高民生政策的基础性、普惠性、有效性,增强各类惠民利民政策的持续性、协调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三)提高项目管理效益,促进民生项目惠民利民
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全局规划和统筹管理理念,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事前规划论证的精准性、事中建设推进的有效性、事后竣工决算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对于事关民生的城市运维工作,要从区级层面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规范性,推动民生工程真正办好事办实事。
(四)提高资源保护管理,促进资源资产高效利用
落实各类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夯实国有资产信息基础,防范国有资产资源流失。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改革,探索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形成权责一致的管理模式。有效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百舸争流奋楫者先,赓续“砥砺奋进”之力,牢记“国之大者”之义,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和松江新城建设守好“责任田”,拧紧“安全阀”,紧盯“资金链”,分析“政策链”,厘清“责任链”,跑出“加速度”,做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哪里”,助推建设人民向往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的美好愿景转化为生动图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