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
- 索 引 号:SHSJ12-009001-20250214-0000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区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2-14
- 发布日期:2025-02-14
区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督〔2024〕123号)和《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松委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区财政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围绕建设人民向往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中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
二、强化资金统筹,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松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立足财政职能,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加大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安排力度,优先支持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支持环境执法、监测等能力建设项目。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2024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67438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包括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村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支出事项。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524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5万元,污染防治支出8624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15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45万元,污染减排支出16143万元,可再生能源出54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28597万元,农村生态资源保护支出2272万元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545万元。
(二)设立专项资金,强化支持关键领域
2024年,区财政多方筹措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发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笔计5544万,用于相关街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争取市级奖励资金201万元,用于支持街镇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工作。二是安排政府投资专项资金,支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改扩建专项资金4382万元,用于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三期和松东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四期改扩建;安排市区管河道整治专项资金3722万元,用于相关街镇河道整治工程;筹措雨水泵站及调蓄池专项资金20645万元,用于多个雨水泵站及初雨调节池工程。三是继续加大各类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可再生能源补贴细则》、《松江区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松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2023年安排超1亿元,统筹用于产业节能、产业结构调整、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等各项节能减排专项支出。
(三)调整转移补偿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在《第八轮区与街镇(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完善相关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财力向街镇(园区)倾斜力度,提高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大力支持浦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将区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水平由2亿元提高到3亿元。
(四)聚焦绿色采购,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区财政不断加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024年,环保产品采购数量占采购产品总量的97.4%,环保产品采购金额占采购产品总金额的97.03%;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数量占采购产品总量的99.18%,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占采购产品总金额的99.76%。
(五)加强项目监管,开展重点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认真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重点项目成本绩效分析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降本增效。针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将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业务流完全打开,逐一分析,通过系统梳理垃圾处理成本结构及支出标准,明确各项支出具体标准,降本率达10%以上,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垃圾处置预算编制精准度。
三、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2025年,区财政将在2024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向上主动对接。区财政将继续重点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关注转移支付资金投入方向,努力争取更多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区财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生态环保领域遴选资金体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成预算绩效分析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区财政将继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主动对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断完善,推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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