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理由及必要性
2019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等文件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体现了上海市对于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对各区级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重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重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松江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本管理办法,规范本区预算部门和单位重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财政相关科室结合松江区绩效管理实际情况,经过前期充分调研走访,于2023年3月启动《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整个起草过程中,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了解收集民生保障、居民生活配套、城市品质提升、产业发展等领域近三年项目支出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通过书面征询主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于2023年10月完成征求意见稿。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财政重大支出是指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金额大的政府投资、城市维护、信息化及其他需要纳入范围的项目;重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对纳入当年度重大财政支出目录的项目开展的运行监控、动态预警、纠偏整改等绩效监控活动。
(二)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在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实施期间,监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监测预计产出、预计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未来趋势;重点关注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契合度。必要时可对重大财政项目支出的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进行延伸监控。
(三)重大财政支出目录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财政支出目录是指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度预算情况和工作需要,从政府投资、城市维护、信息化及其他需要纳入范围的项目中挑选符合标准的项目,汇编出台的当年度重大财政支出事项目录。
(四)“红黄蓝”预警机制
红灯预警事项是指全年预算绩效目标无法实现、项目进度或资金执行率严重偏低,或者存在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等情况。
黄灯预警事项是指项目进度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
蓝灯预警事项是指对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主要绩效目标设置过低或与资金不匹配,导致目标超额完成或预期资金结余较大等情况。